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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杭州海关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主题活动暨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义乌)“云展厅”上线仪式在义乌举行。   本次活动以“智护创新 e启未来”为主题,邀请了地方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另有20余家来自国内外权利人代表、浙江出口名牌企业、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共聚一堂,深入交流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共同见证“云展厅”上线,线上、线下同步浏览展厅,深度感受数字科技带来的全新体验。   据了解,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义乌)“云展厅”是落实智慧海关建设要求,依托全国海关首家大型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展厅实体阵地,深度运用实景VR漫游技术等先进智能技术打造的“全景体验式”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线上平台。“云展厅”共设置10余个场景、30余个浏览位,综合运用动漫视频展播、真假鉴别互动、典型案例解析等多种展示方式,用户可以通过网页端或手机端“步入”展厅,一键获取政策解读、交流互动等多种服务,是海关突破时空限制在数字化宣传领域的创新实践。   活动还设置了权利人展品交接、展示中心线下参观等活动,通过实物展示和虚拟演示互补优化融合的形式,既加强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及执法成效展示,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提供了数字化支撑。   “海关知识产权展示中心的内容很丰富,有备案政策讲解也有典型案例解析,很有现实指导意义,以前可能还会受到地域限制,现在‘云展厅’上线以后,这些内容可以随时随地获取,确实更加方便我们广大企业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我们的法治思维。”参与活动的义乌市启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行政经理何露萍说道。
知识产权  展厅  海关  保护  展示  杭州海关  2025-04-24
     4月19日,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东区国际货站二楼,巨大的环线传送带正在将一个个跨境电商包裹从进仓口转运至仓库一侧,等待完成打板操作。不久之后,这批近50吨的货物将搭载全货机前往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据统计,一季度,杭州空港口岸跨境电商出口货运量达325万吨,同比上涨3025%。   “该条航线出港装载的主要是日用品、小电器等跨境电商商品,开通已经近两年。”寰宇通达(北京)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亢萍萍介绍,该条航线在开通后,进一步满足了江浙沪一带跨境电商出口中东欧方向的货运需求。   跨境商品物畅其流的背后是科技的力量在支撑。不久前,海关总署会同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指出,要加快空运跨境电商发展,强化主要航空口岸通关服务保障。为此,杭州海关所属杭州萧山机场海关聚焦提高航空口岸进出口通关效率,在持续落实7×24小时通关服务保障基础上,通过科技赋能,让跨境电商商品通关更便利。在监管现场,海关将监管需求顺势嵌入商品物流流程中,现场关员运用同屏比对、智能审图等非侵入式查验系统设备,可以在同一块屏幕上查看查验包裹的申报信息和实际机检图像,智能审图还能辅助关员对图像进行判断,实现跨境电商商品高效精准监管,通关时效提升近20%。   此外,杭州空港是周边省市出口跨境电商商品的主要出口口岸之一,转关至杭州空港口岸出境的电商货物也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为此,杭州萧山机场海关更新升级“智慧空港系统”,通过智能卡口自动放行,打造跨境转关作业全程自动化新模式、实现承运车辆自助预约、转关单“即报即放”,通关时效节约3小时。
跨境  电商  通关  商品  杭州  杭州海关  2025-04-23
     4月21日,在宁波舟山港金塘甬舟集装箱码头,一只“机器狗”正灵活穿梭于空箱查验场地,一架多旋翼无人机在场地上空悬停并锁定同一查验目标,二者协同完成了一批进境空箱的自动化查验任务。这是杭州海关首次利用四足机器人与无人机协同参与海关监管作业的创新应用,也是浙江省首次将四足机器人应用于海关监管作业。   “机器狗”可根据海关业务监管需要,搭载云台摄像头、扩音喊话器、AI识像、夜间照明、双光谱热成像、云成像遥测仪等先进设备,能够自主规划路径,对集装箱箱体破损、内部残留物等进行扫描识别,并将数据实时回传至云端分析平台。无人机可在空中完成集装箱扫测作业,不仅能对人工难以到达的区域开展巡检,测算整个堆场体积、箱数,还能利用红外热成像技术识别活体生物和热源异常货物。   杭州海关所属舟山海关监管二科科长葛晓峰介绍:“我们这次测试的两个场景分别是空箱查验和重箱查验。无人机在空中通过物联网络提供全局环境数据,动态更新地图。‘机器狗’则在地面跟随海关关员监督掏箱工作,自动比对箱号、进出目标箱,执行精细操作任务。”相较于传统查验方式,这种“天地人网”联动的协同作业模式,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机器狗”和无人机的应用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在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还降低了人工操作的风险,避免了箱内残留危险物质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为港口的智能化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支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强港,杭州海关结合群岛型海关业务特色,让技术革新融入海关监管,下一步将持续探索机器狗、无人机等技术在海关监管领域多场景应用方式,打造可推广的智慧监管体系,提升口岸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为口岸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借鉴的范本。
监管  海关  无人机  机器狗  查验  杭州海关  2025-04-22
     眼下,正是江南赶鲜时。连日来,竹笋、香椿等一系列浙江优质农产品抢“鲜”出海,奏响“江南春味”出海序曲。今年一季度,浙江省农产品出口12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主要出口日本、韩国、越南、泰国、西班牙、摩洛哥、德国、荷兰等。   农历三月,正是春笋破土、嫩芽含翠的时令佳期。近日,经杭州海关所属湖州海关检验放行,浙江凯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1吨水煮笋罐头顺利装运出口,这批承载着江南春味的“生态珍品”将远渡重洋,走上国外餐桌。   浙江省湖州市是拥有丰富竹林资源的“中国竹子之乡”,为水煮笋的生产提供了无与伦比的天然优势。在这里,春笋经去壳、蒸煮、杀菌等多道工序后,保留了极致的鲜嫩口感与丰富的营养价值,最终演化成符合国际顶尖标准的水煮笋罐头形式。作为湖州传统特色农产品,水煮笋凭借其低脂、高纤维、富含微量元素的健康属性,正成为国际健康食品市场的“新宠”,在海外掀起一股“食笋风尚”。   作为一家拥有近三十年历史的企业,浙江凯欣食品致力于将传统竹笋制品与现代加工技术相结合,推动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湖州海关的服务措施很有针对性,从技术支持到政策解读,都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让我们的产品更具国际市场竞争力。”凯欣食品负责人俞志相说,“我们有信心将早园笋产业做大做强,让世界从一口春笋读懂江南的春天。”   在这“咬春”时节,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油竹街道的侨乡农品城中央冷链冷库里同样一片忙碌。工人们熟练地将刚采摘下来的香椿进行打包,这些香椿即将开启一段跨越国界的“新鲜之旅”。丽水集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金苏红难掩兴奋地说:“海关给我们提供通关指导,全流程把控香椿出口品质。这批出口香椿虽然只有200斤,却是我们打开海外市场、走向国际的重要一步。”   为守护好“舌尖上的春天”,杭州海关量身定制“一企一策”,海关专家团队深入企业生产线,从源头把控质量,指导企业建立从生产基地到车间的全链条溯源体系,确保原料农残等指标合格。通过推行“线上预审+云签发”模式,实现检验证书“秒级”签发,整体通关时效压缩60%。   不仅如此,杭州海关还针对生鲜、易腐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实施7*24小时预约查验,确保农产品快速通关,新鲜直达国际市场。同时,畅通“关企对话”机制,组建政策宣讲团队,结合企业需求个性化推送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密切跟踪国际市场技术贸易措施动态,在出口国产品标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指导。
国际  企业  海关  农产品  市场  杭州海关  2025-04-21
  “拿出手机,输入想问的问题,就能随时随地获得专业的解答,真是方便又实用。”近日,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业务员钟英英体验了舟山海关新上线的“两仓AI咨询助手”,查询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办理流程。   目前,舟山正全力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不少企业对设立大宗商品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比较感兴趣,相关业务咨询量大、专业性强。为提高服务效能,提升企业满意度,舟山海关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建设了“两仓AI咨询助手”。   “这个应用相当于海关关员的一个‘AI分身’,它熟知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设立的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及管理要求,能对业务问题给出专业解答,能为企业答疑并提供各类申请材料示例下载样稿,还可供企业自助上传检查申请材料的申报要点是否齐全。”舟山海关保税监管科科长徐德刚介绍。   此前,企业因不熟悉两仓行政事项办理资质、流程,提交申请材料时容易缺失内容,反复修改。舟山海关吸纳了关员日常为企业答疑的经验,通过丰富知识库、校准模型等方式,实现“个人智慧”与智能技术的充分结合。在“两仓AI咨询助手”应用开发过程中,舟山海关梳理了两仓行政审批相关文件,将文件导入知识库进行分段识别,调用DeepSeek-R1模型对知识库进行理解输出,并进行了大量的问题测试,对回答错误的问题进行调整和模型输出规则限制,确保咨询答复的精准性和专业性。   目前,“两仓AI咨询助手”功能已经上线。“下一步,我们也将进一步探索推动AI咨询助手应用服务场景,为政府服务优化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注入更多数智动能。”徐德刚说。
舟山  企业  咨询    海关  杭州海关  2025-04-18
  一只“机器狗”灵活穿梭于空箱查验场地,一架多旋翼无人机在场地上空悬停并锁定同一查验目标,二者协同完成了一批进境空箱的自动化查验任务……近日,杭州海关首次利用四足机器人与无人机协同参与监管作业,在智慧监管创新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   据了解,“机器狗”可根据海关业务监管需要,搭载云台摄像头、扩音喊话器、AI识像、夜间照明、双光谱热成像、云成像遥测仪等先进设备,能够自主规划路径,对集装箱箱体破损、内部残留物等进行扫描识别,并将数据实时回传至云端分析平台。无人机可在空中完成集装箱扫测作业,不仅能对人工难以到达的区域开展巡检,测算整个堆场体积、箱数,还能利用红外热成像技术识别活体生物和热源异常货物。   据介绍,这次测试,无人机在空中通过物联网络提供全局环境数据,动态更新地图。“机器狗”则在地面跟随海关关员监督掏箱工作,自动比对箱号、进出目标箱,执行精细操作任务。相较于传统查验方式,这种“天地人网”联动的协同作业模式,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机器狗”和无人机的应用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在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降低了人工操作风险,避免箱内残留危险物质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为港口的智能化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监管  无人机  机器狗  海关  查验  杭州海关  2025-04-24
  21日,在宁波舟山港金塘甬舟集装箱码头,一只“机器狗”正灵活穿梭于空箱查验场地,一架多旋翼无人机在场地上空悬停并锁定同一查验目标,二者协同完成了一批进境空箱的自动化查验任务。这是杭州海关首次利用四足机器人与无人机协同参与海关监管作业的创新应用,也是浙江省首次将四足机器人应用于海关监管作业。   “机器狗”可根据海关业务监管需要,搭载云台摄像头、扩音喊话器、AI识像、夜间照明、双光谱热成像、云成像遥测仪等先进设备,能够自主规划路径,对集装箱箱体破损、内部残留物等进行扫描识别,并将数据实时回传至云端分析平台。无人机可在空中完成集装箱扫测作业,不仅能对人工难以到达的区域开展巡检,测算整个堆场体积、箱数,还能利用红外热成像技术识别活体生物和热源异常货物。   杭州海关所属舟山海关监管二科科长葛晓峰介绍:“这次测试的两个场景分别是空箱查验和重箱查验。无人机在空中通过物联网络提供全局环境数据,动态更新地图。‘机器狗’则在地面跟随海关关员监督掏箱工作,自动比对箱号、进出目标箱,执行精细操作任务。”   相较于传统查验方式,这种“天地人网”联动的协同作业模式,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机器狗”和无人机的应用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在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还降低了人工操作的风险,避免了箱内残留危险物质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为港口的智能化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支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强港,杭州海关结合群岛型海关业务特色,让技术革新融入海关监管,下一步将持续探索机器狗、无人机等技术在海关监管领域多场景应用方式,打造可推广的智慧监管体系,提升口岸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为口岸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借鉴的范本。
监管  海关  无人机  查验  机器狗  杭州海关  2025-04-23
  春日到来,茶园里一片生机勃勃。茶农们头戴斗笠,身背竹篓,在茶垄间来回穿行,利落地采摘着鲜嫩的茶叶,构成了一幅生动的春日采茶图。与此同时,茶叶企业的车间里热闹非凡,机器轰隆隆地运转着,清新的茶香飘荡车间,工人忙碌地穿梭其间,为新一季春茶出口做准备。记者从杭州海关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浙江省出口茶叶44万吨、货值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6%、161%。   高品质茶叶,正在成为出口“新星”。日前,经绍兴海关检验检疫合格,新昌县澄潭茶厂250千克“大佛龙井”装箱发往中国香港,这是今年绍兴出口的首批名优茶。“我们原来出口的都是珠茶、眉茶等大宗茶品类,大佛龙井、天姥云雾都是国内销售,去年开始,在海关指导下完成技术改造,开始为品牌茶饮海外市场提供高品质茶叶。”该公司总经理张铮说,绍兴大佛龙井等名优茶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卓越的品质,依托中式茶饮成熟的海外供应链体系,名优茶开始探索协作出海新模式。   近年来,消费者对健康、便捷茶饮的需求不断增加,抹茶、速溶茶等深加工产品逐渐成为市场热门,茶叶产业迎来了新的转型需求。   例如,杭州茗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创新研发,推出抹茶粉、低糖速溶茶等茶饮,不仅成为国内不少知名茶饮品牌的供应商,还顺利进入国际市场。一季度,公司出口抹茶粉等产品3000余万元,同比增长43%。   越来越多的茶叶企业看重全球大市场。在金华,刚获评“茶叶出口基地”的金华浦江东坪高山茶叶厂内,企业负责人石元锋表示希望借着获评茶叶出口基地的热度,尽快打开国际市场。   实地核查,是海关监管茶叶出口基地、确保茶叶品质的重要手段。然而“高山云雾出好茶”,茶叶往往种植在山坡处,种植面积广且通道狭窄,关员开展实地核查时,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翻山越岭。海关将无人机引入茶园实地核查工作中,以高效化、智能化、科技化手段开展现场核查。金华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无人机作业将核查时间缩短了近一半,‘无人机空中巡查+地面核查’相结合,提高了核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茶产业是浙江历史经典产业之一,茶叶出口量居全国第一。为推动这一传统特色产业拥抱新的发展机遇,杭州海关通过召开“振兴‘珠眉茶’激活‘老字号’”座谈会、入企调研等形式,引导企业严把原料农残限量关、规范出口茶叶生产安全关,建立技贸专家组,充分发挥省级茶叶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作用,同时帮助企业用足用好RCEP关税优惠条款、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等政策。
茶叶    出口  海关  企业  杭州海关  2025-04-22
  浙江外贸一季度数据4月15日发布。海关统计,一季度我省外贸进出口达129万亿元,同比增长73%,对全国增长贡献率达664%,居全国首位。   “一季度,浙江外贸勇挑大梁,顶压前行。”杭州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浙江出口为97075亿元,同比增长111%;进口为32247亿元,同比下降28%。进出口、出口增速在东部沿海主要外贸省市中分别居第一、第二位。   数据背后,是实打实的亮点。比如,新兴市场是重要的增量来源。   “这两年,我们不断开拓东盟市场,订单增量十分可观,今年预计仅越南客户下的订单额就能达到6000万元。”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张道明说。万安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张道明介绍,今年一季度,公司出口东盟的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同比大幅增长36倍。   据统计,一季度,浙江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值达72418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560%;全省对东盟进出口总值达19048亿元,同比增长132%,东盟成为浙江第二大外贸市场。同期,浙江对中东、拉美、非洲的进出口均实现正增长。   从产品类别看,机电产品占我省产品的出口比重正在提升。   一季度,浙江出口机电产品46075亿元,同比增长135%,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75%,比重提升10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出口增长63个百分点。   这背后,藏着新的出口需求。“我们成功签约了首个境外工程项目——柬埔寨西哈努克主题乐园,因此有大型成套设备分批出口的需求,相关设备金额约12亿元。”浙江巨马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键介绍,境外工程承包正在成为浙企创造出口需求的新趋势,柬埔寨的项目是个开端,未来企业还将“出海”开拓更多商机,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从贸易方式看,新业态出口拉动增长。   一季度,全省市场采购出口达12919亿元,同比增长131%,拉动全省出口增长17个百分点。“市场采购是我们国际贸易的核心优势,客户下单方便、发货快、成本低。”一家外贸企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吸引新老客商的关注,企业聚焦产品力与品牌力的双重提升,持续推出符合国际标准的新品。   一边,义乌国际商贸城中,国际客商摩肩接踵。另一边,正在进行中的第137届广交会上,浙企的表现也印证着外贸大省的活力。   本届广交会,深耕小电器领域三十余年的义乌市明戈电器有限公司带着旗下品牌Luma Bella亮相。企业负责人介绍:“这次我们带了143款产品,其中有70款是全新设计的,相信能够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据了解,广交会第一天,企业接待了百余名来自哈萨克斯坦、巴西等国家的采购商,达成了80余万元的意向订单。
出口  企业  浙江  外贸  产品  杭州海关  2025-04-18
2025年04月24日 13: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ZJCT2-HZHG2025-02(招标文件编号:ZJCT2-HZHG2025-02) 二、项目名称:杭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供应商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蓝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双陈村1幢3楼308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标段一:鲜冻禽畜肉类 下浮率(%):170000000 供应商名称:杭州致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世界五金城9幢1单元4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标段二:蔬菜、粮油、调味品、水产类、禽蛋、豆制品、乳制品、水果、干货、易耗品类等 下浮率(%):37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蓝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标段一:鲜冻禽畜肉类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杭州致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标段二:蔬菜、粮油、调味品、水产类、禽蛋、豆制品、乳制品、水果、干货、易耗品类等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燕、谭钰山、张薇、祝仁堡、徐谷英、宋琦、陈洁(采购人代表)、陈旭东(采购人代表)、陆加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每标段成交供应商以每标段总预算额(三年)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75% ,不足5000元的项目,按5000元计收取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中标段一:48750元,标段二:586875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7437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标段一中标单位:浙江蓝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8875 标段二中标单位:杭州致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8458 标段二:蔬菜、粮油、调味品、水产类、禽蛋、豆制品、乳制品、水果、干货、易耗品类等 中标单位:杭州致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粮油、调味品类中标价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黄龙路7号         联系方式:陆经理 0571-87267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9室             联系方式:温从俊、叶臣 0571-88955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从俊、叶臣 电 话:  0571-88955386
采购  标段  项目  供应商  名称  杭州海关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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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浙江外贸勇挑大梁,顶压前行。据海关统计,一季度,浙江省外贸进出口129万亿元,同比增长73%,对全国增长贡献率664%,居全国首位。其中,出口97075亿元,增长111%;进口32247亿元,下降28%;进出口、出口增速在东部沿海主要外贸省市中分别居第1、第2位。   一季度浙江外贸主要有以下特点:   对新兴市场进出口保持增长。一季度,浙江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72418亿元,增长78%,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560%;全省对欧盟、东盟分别进出口19434亿元、19048亿元,增长126%、132%。同期,浙江省对中东、拉美、非洲分别进出口15215亿元、13391亿元、9817亿元,分别增长58%、22%、67%。   机电产品出口比重提升,劳密产品出口占全国三成。一季度,浙江出口机电产品46075亿元,增长135%,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75%,比重提升10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出口增长63个百分点。其中,家用电器出口3030亿元,增长173%;汽车零配件出口2852亿元,增长156%;船舶出口661亿元,增长451%。同期,劳密产品出口28487亿元,增长75%,占全国同类商品出口总值的300%,提升27个百分点。   能源产品、高技术产品进口保持增长。一季度,全省进口能源产品23376万吨,增加109%。其中,进口煤12026万吨,增加223%。同期,进口高技术产品2447亿元,增长393%。其中,进口高端装备、新材料1128亿元、133亿元,分别增长774%、346%。   民营企业进出口稳中有升,外资企业增速好于全国。一季度,全省民营企业进出口105万亿元,增长84%,高出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26个百分点,占全省外贸比重提升08个百分点至811%。同期,全省外资企业分别进出口、出口、进口16432亿元、10406亿元、6026亿元,增长78%、97%、47%,均好于全国整体水平。   新业态出口拉动增长。一季度,全省市场采购出口12919亿元,增长131%,跨境电商全业态出口8222亿元,增长33%,分别拉动全省出口增长17个和03个百分点。同期,全省综保区进出口增长130%,高出全国46个百分点。
%  增长  出口  一季度  进出口  杭州海关  2025-04-24
公开  部门  预算  海关  杭州  杭州海关  2025-0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嘉关缉违字【2025】36号)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杭嘉关缉违字〔2025〕36号当事人:尼得科仪器(浙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甲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696450517地 址: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二路888号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于2 0 2 2年 1 1月 1 1日至2 0 2 3年 7月 1 0日期间在编号为290 8 2 0 2 2 1 0 0 0 0 0 9 1 6 4、29 0 8 2 0 2 2 1 0 0 0 0 0 9 1 6 5、29 0 8 2 0 2 2 1 0 0 0 0 1 0 5 7 3、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0 9 1 1、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0 9 1 5、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1 9 9 7、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2 0 0 7、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3 1 8 2、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4 2 9 2、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4 5 3 9、290820231000006167的11份报关单项下以进料料件内销的方式申报进口导轨604个,申报商品编号为8486909900;在编号为290820221000009491的报关单项下以特许权使用费后续补税的方式申报进口导轨01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8486909900。当事人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在编号为290820231000007334、290820231000008275、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9 2 6 7、29 0 8 2 0 2 3 1 0 0 0 0 1 0 3 0 5、290820231000011344、290820231000012038的6份报关单项下申报进口导轨422个,申报商品编号为8486909990。经查 , 上 述 2 9 0 8 2 0 2 2 1 0 0 0 0 1 0 5 7 3 号 报 关 单 、第 1 页,共 3 页2 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1 9 9 7 号 报 关 单 第 1 5 项 号 、2 9 0 8 2 0 2 3 1 0 0 0 0 0 3 1 8 2 号报关单第 1、 5项号、290820231000004292号报关单第5、9项号项下申报进口的商品导轨实际品名为滚珠轴承(带导轨)。导轨实际商品编号为8482990000,滚珠轴承(带导轨)实际商品编号为8482109000。经嘉兴海关税款计核,上述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1 1 8 2 9 0 2 4 9万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9640881万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263146万元。以上行为有归类认定书,税款核定证明书,报关单及随附资料复印件,查问笔录,企业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副本、变更登记情况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当事人进口货物税则号列、品名申报不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所列之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342万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向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城北支行缴纳罚款。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第 2 页,共 3 页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印)2025年04月18日第 3 页,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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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信息: 序号 中标结算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7050 衢州市龙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余家山头村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洪朝胜、邱岳强、潘晓梦、郑利明、徐华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西区花园中大道77号 传真:0570-3115614 项目联系人:罗剑锋 项目联系方式:13957001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258号11幢B区9号、10号(智慧新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传真:0570-3056686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连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57800 质疑联系人:王秀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0-3056686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西区花园中大道77号 传真:/ 联系人 :余锐涵 监督投诉电话:0570-3115755 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doc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2025年04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2962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2909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11438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10040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28 HYPERLINK \L _TOC1857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 37 HYPERLINK \L _TOC8481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 5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委托,现就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最高限价 备注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 项 95万元 为食堂提供原食材,包括蔬菜、肉类、水产、调料类及辅料等。 95万元 服务时限2年。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批发业】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4)非联合体。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2.获取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258号11幢B区9号、10号(智慧新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3.获取方式:非现场获取,将获取资料扫描件发送至wangxq@zjsctcn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00:00七.投标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258号11幢B区9号、10号(智慧新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八.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00:00九.开标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258号11幢B区9号、10号(智慧新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3.其他事项(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2)未经获取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3)质疑受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招标人质疑受理:余锐涵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联系电话:0570-3115755通讯地址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西区花园中大道77号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王女士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联系电话:0570-3056686通讯地址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258号11幢B区9号、10号(智慧新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http:​\/​​\/​wwwzjzfcg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http:​\/​​\/​wwwzjzfcg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http://hangzhoucustomsgovcn)发布的为准。(6)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允许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递交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258号11幢B区9号、10号(智慧新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09:00:00分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责任)。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童连花联系电话:0570-3057800 18967009966传真:0570-3056686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258号11幢B区9号、10号(智慧新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招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联系人:罗剑锋联系电话:13957001087传真:0570-3115614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西区花园中大道77号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联系人:余锐涵监督投诉电话:0570-3115755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西区花园中大道77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对应条款 名称 内容一、(七) 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一、(八)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统一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一、(九)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一、(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是。一、(十三)9;三、(三)、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允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部分允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报价及交货方式:□CIP/□CIF。一、(十三) 5、 是否资格入围项目 否。□是 入围家数:三、(一)5、 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包括: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三、(一)5、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须采用胶装等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的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环、卡条、压条、抽杆夹、活页夹、订书钉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2、纸质文件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一册),按照(1)资格部分、(2)商务部分、(3)技术部分、(4)报价部分的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分册装订,共分三册,分别为:(1)资格文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3)报价文件。三、(四)1、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四、(一)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与标记 ▲1、所有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2、要求分册装订的文件需按分册要求分别密封包装(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装订及密封包装)。否则如发生报价泄露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包装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标项)名称、投标人全称,要求分册装订并密封的需在包装物上写明分册类型(如报价文件),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三)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根据预算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八五折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少于5000元按5000元计收)。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2)以上费用均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投标人在报价中予以考虑。3)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一、(十三) 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一、总 则(一)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定义招标(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标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包括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采购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单位;产品(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配套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培训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 培训: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四)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语言文字1、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六)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八)踏勘现场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九)投标预备会(答疑会)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十)对投标人的限制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5、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 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如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6、招标人若有核心产品,请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明确标注,若没有则不需要确定及注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因特殊情况指定单一品牌采购的或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制造商授权文件将不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取得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文件。如制造商无故不予授权的,招标人可在中标人作出保证供货且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授予其合同,招标人将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8、招标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9、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http:​\/​​\/​wwwccgpgov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以投标截止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为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一)质疑与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中质疑书、投诉书均应当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质疑(投诉)函应载明质疑(投诉)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该联系人缴纳的社保凭证,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质疑(投诉)函必须有联系人署名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一式三份)。4、质疑、投诉函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交的,还须在提交后以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书纸质原件,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之日。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投诉)函,采购组织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二)其他注意事项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该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3、▲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4、不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5、本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的,若出现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入围需求家数时,将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评审结果排名最后一名的投标人,其他有效投标人获得入围资格。只有二家及以下有效投标人的则重新组织招标。6、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可能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7、▲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8、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该货物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的最终用户须为招标人,投标人应委托招标人指定机构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委托具有进出口代理权的机构办理相关进口事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十三)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其他附件(如果有,如图纸等)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上述招标文件组成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项目名称)询问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写明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询疑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如有必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书面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四)招标文件的修改1、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询疑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要求进行响应。2、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三、(二)条规定的内容和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招标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5、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及方式装订投标文件,需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7、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包装)(1)资格审查材料(按第五部分格式一要求提供。应包括所有内容(均需投标人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及技术文件(单独密封包装)(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三);(3)商务评分中所需的材料(如有,详见评标办法);(4)以往业绩情况(如有,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并按第五部分格式四要求编排);(5)商务技术偏离表(“商务技术偏离”是指对“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中条款和对“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条款的偏离。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五);(6)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7)技术评分中所需的材料(详见评标办法,如其中有服务团队人员要求的,须按第五部分格式六格式编写,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等);(8)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3、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包装)(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按顺序装订。有“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X”的须按照格式填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可根据第六部分评分办法中的评标细则内容编制《投标文件自评表》附于投标文件首页,并详细注明对应材料页码。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实,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即无效。(三)投标报价1、报价组成本项目报结算率,所报结算率不得高于9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在服务期限内中标结算率报价为固定不变,无论市场价格怎么变化,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进行变更。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提供货物价款、人员的劳务(劳动、社会、医疗、安全)、仓储费、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价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投标人应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并由投标人承担汇率变动风险。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四)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2、 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四、投 标(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与标记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密封包装并标记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2、未按要求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二)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2、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3、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四)投标样品的递交与退还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及“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的要求提供样品。2、样品为投标文件的补充,仅作辅助评标用,但其应能真实反应投标货物的参数性能指标,所提供样品与投标文件不符以投标文件为准。3、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样品标识为“明标”的,投标人须在样品本体明显位置标注“项目(标项);投标人全称;样品总件数-第几件”(A项目,标项B,XX公司 16-1)。4、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样品标识为“暗标”的,投标人样品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信息,否则视同未提交样品。5、投标人样品应于开标结束前到达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否则视为未提交样品。6、投标人样品应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起5个工作日取回。7、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中标样品“封存至验收”或“抵扣采购数量”的,中标人应将样品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期间应保证到达目的地的样品与评标样品完全一致。8、样品制作、安装、运输、拆除等递交、退还样品所需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样品的包装应方便样品运输、保存并二次包装,否则投标人取回样品时需自行携带包装。五、开 标(一)开标准备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招标公告”(包括后续可能发布的更正公告、补充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且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若选择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需确保《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中填写的往来信件的电子邮箱的正确性,并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动态,若在开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需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电子邮箱中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相关内容承担全部责任。若选择参加开标会议应准时参加,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通行证或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视同投标人代表未到场,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评标过程、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并无权代表投标人签署开、评标现场需要的相关文件。投标人代表如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程序继续进行。2、现场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组织投标人代表登记、签到(未到现场的投标人代表无需签到)。无关人员将被拒绝进入开标现场。若到达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0家,则所有开标流程在评标厅里由评审小组监督且在监控下进行。(二)开标程序采取第一步拆封资格审查文件、第二步拆封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三步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1、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若到达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0家,则在评标厅里由评审小组且在监控下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3、拆封资格审查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进入第二步拆封商务、技术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退还(寄还)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4、拆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现场工作人员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符合密封及递交要求的商务及技术文件,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商务、技术文件开标(开启)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启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未到现场的投标人代表无需签字,代理机构投标邮件通知以上情况。5、将投标文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若到达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0家,则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在评标厅里的监控下。6、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其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寄回未到现场的投标人的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将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代理机构通过邮件通知未到现场的投标人以上相关情况。7、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未到现场的投标人代表无需签字,代理机构通过邮件通知以上情况。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标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及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代理机构通过邮件通知未到现场的投标人以上情况。(三)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四)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接受: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包装不妥(“包装不妥”是指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等能直接接触到投标文件的包装);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五)经开标(开启)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六、评 标(一)评标组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咨询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原则1、竞争优选;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4、反对不正当竞争。(三)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标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标工作;1、严格遵守评标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事先告知招标组织机构;2、服从招标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评标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3、与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保持评标现场安静,不在评标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标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配合招标组织机构回答投标人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6、不得将评标过程、结果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评标结果前不准泄露评标结果,不准将评标资料带出会场;7、评标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招标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招标文件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8、如实行暗标评审的,其投标文件和产品样品的评审编号和编号保管,由监督人员负责;在评标委员评分完成后,再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提供的产品样品编号交评委。(四) 评标程序1、在评标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招标项目的基本概况、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标方法、评标依据、评标标准等;3、资格审查,经其书面授权的招标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4、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5、商务及技术评分,评标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评标人员对各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7、评标人员对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8、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开启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价格评分,评标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进行打分;10、评标人员对报价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排序名单;12、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投标文件的鉴定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鉴定。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无效标情形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其资格或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进一步评审:(1)资格审查时出现:1)投标人未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2)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2)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时出现:1)商务及技术文件份数不足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盖章、签署(仅限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材料未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的;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包括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符合带有“▲”标记的条款的)或缺漏的投标文件;3)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未允许进口产品投标,部分或全部使用进口产品投标的;5)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且未申明哪个有效的;6)未提供有效投标声明函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时出现:1)报价文件份数不足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盖章、签署(仅限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材料未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的;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包括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符合带有“▲”标记的条款的)或缺漏的投标文件;3)投标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报价且未申明哪个有效的;4)投标报价超预算的;5)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6)未提供有效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7)未允许进口产品投标,部分或全部使用进口产品投标的;8)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9)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报价的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4)如有多报、重报,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商务报价评标,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评标办法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八)评标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公告中标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七、定 标(一)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报经招标人同意,最终确定中标人。(二)招标结果公告在招标人确认招标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采购规定将招标结果发布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三)中标通知书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其他(一)合同的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按照“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内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后,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投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合格交货的,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二)售后服务考核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视情况终止合同。(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第3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一、采购内容1配送产品:水产、禽蛋肉、蔬菜、调料、米面油、干货类等的定点采购及配送。2配送规模: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3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若中标人的供货要求经多次整改仍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二、结算方式在中标人正常供货的情况下,在供货期间,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按实际购买的食堂食材数量计算货款,中标人须与招标人每个月核对当月账务,原则上按每个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将双方确认的每个月销售发票递交招标人,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三、供应物品的报价1响应报价(结算率)的确定:本项目报结算率,所报结算率不得高于9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在服务期限内中标结算率报价为固定不变,无论市场价格怎么变化,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进行变更。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提供货物价款、人员的劳务(劳动、社会、医疗、安全)、仓储费、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价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2定价原则:价格确定方式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取到即止。①衢州农贸信息网(wwwqznmxxcom)上(衢州今日菜价)作为当日结算基准价;若当日无价格的则往前推最接近此日期的5个工作日内的时间为准;②以当月的最接近此日期的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民生价格中该种蔬菜的价格(各菜市场的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③由采购方的采购部门从衢州市南湖菜市场、新湖菜市场、书院菜市场和荷花菜市场中选两家零售价的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④以上无价格信息的,则由采购方的采购部门从衢州市区大型超市(大润发、东方总店、永辉)中任选两家零售价的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结算价=结算基准价×中标结算率。(结算基准价、结算价采用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货物的质量要求(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从正规渠道采购,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一;招标人可对其货物进行符合性检查。2、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中标人提供的商品须做到来源可溯。(二)质量要求:所有配送物品需满足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物品的等级规格应满足国家有关物品等级规格标准的一级标准执行,国家无明确等级规定的,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官方网站“菜篮子 红绿灯”板块公示的规格/等级执行。序号 货物名称 种类描述 质量要求 退货要求1 鲜肉类 猪肉、牛肉、内脏等 符合政府规定的放心肉,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干净、卫生、不注水。所供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2 蔬菜类 叶菜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 根茎菜(莴笋、土豆等)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花果菜(如:西兰花、白菜花等)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3 家禽类 鸡、鸭等 必须肉质新鲜,无毛、无脚指、无内脏、不注水、肉身干爽,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无冰冻、无血水、干净、卫生、不注水。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4 水产类 淡水鱼、海鱼、虾、蟹类等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体表色暗淡无光、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5 冻品食品类 鸡翅、鱼丸等 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慢,冻品来源可靠(能提供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和代理证明和合格证书)。 干缩凹陷、表面干燥粘手,新切面湿润粘手,肌肉松弛,指压后凹陷不能恢复,并由明显的痕迹;有腐败味或霉味。6 调味品类 盐、酱、醋、香料等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7 粮油类 大米、油等 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一,具有产品合格证。能顺利追溯源头,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有异味,有蛀虫等8 豆制品类 豆腐、豆腐干等 原材料要保证新鲜、无异味,保证不添加任何违禁食品添加剂,加工场所必须整洁卫生、无蚊蝇。 原材料不新鲜、有异味,添加违禁食品添加剂。9 水果类 水果 外形正常,无虫咬、发霉现象,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 不新鲜,农药残留超标。(三)中标人不得提供以下产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7)超过质保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8)中标人所供货物不得缺斤短两,发现3次以上(不含3次),从第4次起每次中标人给与招标人500元的经济补偿,且招标人随时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9)中标人不得提供不符合招标人要求产品,一个月内有超过3次因质量原因的退货,从第4次起每次中标人给与招标人500元的经济补偿,且招标人随时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10)中标人必须讲究诚信和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发现3次以上(不含3次),从第4次起每次中标人给与招标人500元的经济补偿,且招标人随时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五、配送及验收要求1.招标人前1天将次日采购清单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收到订货通知后,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供货。2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中标人应在接到订单当日内及时告知招标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3招标人临时急需中标人供货,中标人应按要求在30分钟内作出响应并配送到位。4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5送货车辆须使用专用封闭式保鲜(冷藏)车辆进行配送,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6中标人将订单内所需产品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双方就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确认后填写交货清单,经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7所有品种按除盛装器具净重过磅,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8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9中标人应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供给招标人所需的食材,招标人对送达的食材当场进行抽查、验收。招标人每个季度可对中标人提供的部分食材送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该批次产品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且中标人需退回该批次产品的货款。实验室检测单位为招标人选定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10对于禽、畜、兽、水产动物等货物,必须由招标人对活体进行验收后,由中标人进行粗加工服务。例如,鱼、鸡等应由招标人对活体进行验收后,由中标人对鱼、鸡进行杀、去毛、剖等粗加工服务。11对于部分蔬菜类配送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去皮、无污泥等净菜处理。六、其他要求1中标人不得超越范围以外供货,不得搞商品搭售的。2中标人不得开具虚假税务发票。3中标人不得向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4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食堂生鲜蔬菜类定点供应的采购、验收、退还工作。5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6中标人应做好72小时实物留样,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七、安全责任中标人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八、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期限:2025年06月01日至2027年05月31日。第4部分 合同文本招标人: (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原食材配送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供货结算率本合同中标结算率为(小写):____%(大写:百分之 )。二、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2年,从2025年06月01日至2027年05月31日止。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2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若乙方的供货要求经多次整改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三、结算方式1乙方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给甲方。2在乙方正常供货的情况下,在供货期间,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实际购买的食堂原食材等数量计算货款,乙方须与甲方每个月核对当月账务,原则上每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将双方确认的每个月销售发票递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后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3定价原则:价格确定方式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取到即止。①衢州农贸信息网(wwwqznmxxcom)上(衢州今日菜价)作为当日结算基准价;若当日无价格的则往前推最接近此日期的5个工作日内的时间为准;②以当月的最接近此日期的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民生价格中该种蔬菜的价格(各菜市场的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③由采购方的采购部门从衢州市南湖菜市场、新湖菜市场、书院菜市场和荷花菜市场中选两家零售价的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④以上无价格信息的,则由采购方的采购部门从衢州市区大型超市(大润发、东方总店、永辉)中任选两家零售价的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结算价=结算基准价×中标结算率。(结算基准价、结算价采用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配送及验收要求1.甲方前1天将次日采购清单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订货通知后,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供货。2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3甲方临时急需乙方供货,乙方应按要求在30分钟内作出响应并配送到位。4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5送货车辆须使用专用封闭式保鲜(冷藏)车辆进行配送,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6乙方将订单内所需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就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确认后填写交货清单,经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7所有品种按除盛装器具净重过磅,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8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甲方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9乙方应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供给甲方所需的食材,甲方对送达的食材当场进行抽查、验收。甲方每个季度可对乙方提供的部分食材送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该批次产品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且乙方需退回该批次产品的货款。实验室检测单位为甲方选定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10对于禽、畜、兽、水产动物等货物,必须由甲方对活体进行验收后,由乙方进行粗加工服务。例如,鱼、鸡等应由甲方对活体进行验收后,由乙方对鱼、鸡进行杀、去毛、剖等粗加工服务。11对于部分蔬菜类配送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去皮、无污泥等净菜处理。五、货物的质量要求(一)总体要求1、乙方向招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从正规渠道采购,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一;甲方可对其货物进行符合性检查。2、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乙方提供的商品须做到来源可溯。(二)质量要求:所有配送物品需满足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物品的等级规格应满足国家有关物品等级规格标准的一级标准执行,国家无明确等级规定的,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官方网站“菜篮子 红绿灯”板块公示的规格/等级执行。序号 货物名称 种类描述 质量要求 退货要求1 鲜肉类 猪肉、牛肉、内脏等 符合政府规定的放心肉,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干净、卫生、不注水。所供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2 蔬菜类 叶菜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 根茎菜(莴笋、土豆等)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花果菜(如:西兰花、白菜花等)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3 家禽类 鸡、鸭等 必须肉质新鲜,无毛、无脚指、无内脏、不注水、肉身干爽,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无冰冻、无血水、干净、卫生、不注水。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4 水产类 淡水鱼、海鱼、虾、蟹类等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体表色暗淡无光、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5 冻品食品类 鸡翅、鱼丸等 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慢,冻品来源可靠(能提供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和代理证明和合格证书)。 干缩凹陷、表面干燥粘手,新切面湿润粘手,肌肉松弛,指压后凹陷不能恢复,并由明显的痕迹;有腐败味或霉味。6 调味品类 盐、酱、醋、香料等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7 粮油类 大米、油等 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一,具有产品合格证。能顺利追溯源头,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有异味,有蛀虫等8 豆制品类 豆腐、豆腐干等 原材料要保证新鲜、无异味,保证不添加任何违禁食品添加剂,加工场所必须整洁卫生、无蚊蝇。 原材料不新鲜、有异味,添加违禁食品添加剂。9 水果类 水果 外形正常,无虫咬、发霉现象,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 不新鲜,农药残留超标。(三)乙方不得提供以下产品:(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7)超过质保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8)乙方所供货物不得缺斤短两,发现3次以上(不含3次),从第4次起每次乙方给与甲方500元的经济补偿,且甲方随时可取消乙方供货资格。(9)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甲方要求产品,一个月内有超过3次因质量原因的退货,从第4次起每次乙方给与甲方500元的经济补偿,且甲方随时可取消乙方供货资格。(10)乙方必须讲究诚信和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发现3次以上(不含3次),从第4次起每次乙方给与甲方500元的经济补偿,且甲方随时可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六、安全责任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甲方员工因食用食堂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如为食堂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八、违约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货物质量要求的;(2)乙方提供货物的数量、规格、品牌、产地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3)乙方超越甲方所提供的清单以外供货,搞甲方所需商品清单以外的商品搭售的;2货物在包装等方面有瑕疵,但不影响食用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处理:(1)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瑕疵程度,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对甲方提出的供应要求,乙方应及时组织货源,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生延误,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员工就餐,乙方按每次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如发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供货延误,可能会影响食堂为员工提供就餐的,甲方有权临时从第三方渠道组织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服务纠纷,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处理。处理完毕之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6乙方未按供应物品的报价要求向甲方提供供货价格报价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以此类推。超过十天未提供供货价格报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7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虚报价格(指所报价格高于当日结算基准价)的,乙方须退还货款差价,按差价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8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同,应于两个星期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确定供应商后,甲方才同意解约,并书面通知乙方解约。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后,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9甲方员工因食用食堂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部的医药费并承担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0乙方不得开具虚假的产品税务发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11甲乙双方应建立良好的供需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12因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需对合同进行修订时,应当终止或修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3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九、服务承诺十、合同的变更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原则性条款不允许修改。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十一、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发生违约责任条款中应当终止合同的情形时,可以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十二、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果乙方存在转让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但不包括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政府部门政策调整等。2、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3、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继续履行或中止合同的相关事项。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1、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及时处理各项问题。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相关条款理解的争议,双方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一切争议、分歧或矛盾并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另行签订协议。当修改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以修改后的条款或补充协议为准。3、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调解。4、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五、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十六、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单位变动情况处理甲乙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等体制或产权变动情况,责任顺延至收购方、兼并方、重组方等新主体。十八、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通迅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格式一:资格后审材料资格后审材料(一)资格后审须知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投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后审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后审材料格式表1 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附件表1:资格后审材料 资格后审材料表序号 资格条件要求 以下证明材料附后(除承诺函、说明、 声明外的其他证件也须在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 基本资格要求 /1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声明函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1)本项目属于【批发业】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2】3 特定资格要求 /3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声明函3】32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 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 (6)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7)企业类型的声明函;【声明函4】33 (3)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8)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声明函5】34 (4)非联合体。 (9)非联合体的声明函。【声明函6】表附件: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相关附件格式附后【声明函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招标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的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声明函2】: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本年度新成立企业,无上一年度数据的,可以不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3项数据,但仍应对“企业类型”和“与大企业的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进行声明,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2)“企业类型”(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及“微型企业”三类)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以上数据,进行确定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后,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说明:本声明函为监狱企业填写。(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 人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声明函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招标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政府采购活动,与同一标项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 月 日【声明函4】:企业类型的声明函企业类型的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 月 日【声明函5】: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 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 月 日【声明函7】:非联合体的声明函非联合体的声明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 (供应商) 独立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 月 日格式二:投标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自愿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我方:1、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中标或者成交后,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 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4、同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6、中标或者成交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8、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9、如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 传真: 电子邮件: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注:未按照本投标声明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职务)为我方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该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手机号: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注:如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格式四:以往业绩情况表(一)202_年_月以来业绩情况汇总表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价 签订日期 备注1 2 3 … … … … … … 注:本表后附对应的业绩详细情况表及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二)202_年_月以来业绩详细情况表序号 (对应业绩汇总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甲方(买方)名称 甲方(买方)地址 甲方(买方)联系人姓名 甲方(买方)联系人职务 甲方(买方)联系人电话 合同内容 合同价格 签订日期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见评分办法。格式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正/负偏离 理由1 2 3 … … … … … … … 注:“商务偏离”是指对“商务部分”中条款(质保期、交货时间等)的偏离,“技术偏离”是指对“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条款的偏离。本表仅在有偏离时填写,注明是正/负偏离,并说明理由。“投标文件响应”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填写或未提供偏离表均视为无偏离。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格式六: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汇总表序号 姓名 职称及相关专业认证(或执业资格)情况(如评分需要)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职务 备注1 项目负责人 2 … 其他说明:(如有)注:本表后附对应的人员详细情况表及其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证明文件,其中社保记录和劳务合同可附在对应的人员详细情况表后)。(二)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详细情况表序号 (对应人员汇总表中的序号) 一般情况 证明材料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年龄 是否为正式员工 \在本单位任职时间 职务(本单位) \职务/职责(本项目) 学历 相关证书复印件职称及相关专业认证(或执业资格) 以往经验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该项目中任职 证明材料 按评分办法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等 注:本表后附对应的证明材料;“职称及相关专业认证”、“以往经验”仅在评分办法有对应评分项时填写;具体内容见评分办法。格式七:开标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贵方招标文件要求,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的实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结算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结算率)为 %(大写: ),结算价=结算基准价×中标人结算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量按实结算。 服务期:2年。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 (授权代表姓名)经由 (单位)法定代表人 合法授权参加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单位与招标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5年 月 日(投标截止后不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形式发送所有投标单位名称后,投标单位代表进行如实声明并签字,以扫描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7873853@qqcom。此声明书不用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正(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4投标文件投标人:(加盖公章) 地址: 日期: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一、评分办法本项目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商务及技术分+价格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2、评分细则(一)商务及技术评分表(70分)序号 评分项目 评审细则 分值1 案例及荣誉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来类似案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6分(同一业主的多个项目按一个项目算),最多得3分;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自2022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不含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的荣誉证书的:每个1分,最多得2分。 5分2 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餐饮配送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5分,要求投标人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认证机构官网的公示截图。 5分3 农残检测 投标人有独立的农残检测室及检测设备的得3分。提供购买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实景照片,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质检人员具有食品检测工证书的得2分,在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农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奖项的得2分。须提供质检人员相关证书及荣誉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7分4 配送车辆 投标人自行拥有厢式配送车辆1辆得1分,拥有冷藏式配送车辆的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符的不得分。 4分5 重点难点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准确性、符合性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针对重点、难点提出有效方案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 6分6 配送、验货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配送流程具有专业、及时且对招标需求响应内容的合理性进行打分,最高得6分;根据投标人对验货方案的质量要求,保证措施具有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最高得6分 12分7 储备仓库配备情况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干货食材储备仓库的情况及清洁状况等打分,最高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保鲜储备仓库的情况及清洁状况等打分,最高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冷冻储备仓库的情况及清洁状况等打分,最高2分。 6分8 退货、换货的承诺 根据投标人对退货方案承诺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最高得4分;根据投标人对换货方案承诺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最高得4分。 8分9 应急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实施方案(临时突发性特殊采购、急件采购、大宗采购等服务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 8分10 拟派人员配置 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次得 05分,最高 2 分;具有食品安全员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3分11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承诺为本项目所供食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若承诺则在成交后须在签订合同前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未投保的不签订合同)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3分12 其他承诺 其它各种有利于招标人的措施方案、承诺及其可实施性。 3分(二)价格评分1价格评分价格分满分分值:30分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最低投标结算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结算率报价×价格满分分值。2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
采购  名称  公告  -  服务  杭州海关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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