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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走私违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汕关缉违字[2025]11号)
汕头海关 | |||
2025-09-05 | 2025-09-05 | ||
个人邮寄物品到港、澳、台地区,每人每次的限值是多少?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6号(关于修改和废止进境物品管理相关文件的公告)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海关审核为准。感谢对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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