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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0月15日,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在广州开幕。据了解,本届展会共有272家鄞州企业携最新产品与创新方案参展。   宁波盛威智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的展位前,两款智能保险柜刚一亮相便成为“焦点”,吸引大批客商驻足咨询。棕色双开门款前,中东采购商围站一圈,工作人员流畅地演示着密码解锁与防盗功能;一旁的“银钻”白色保险柜搭载Wi-Fi远程控制、人脸识别等智能功能,更显精致。   “这是我们瞄准家居智能化趋势研发的新品,有基础款和高端款,能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宁波盛威智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王磊介绍。开展没多久,该公司便和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采购商进行了多轮合作洽谈。近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已成为该公司重点开拓的市场,广交会则是深化合作的重要桥梁。   在宁波九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展位,人工智能设备人气高涨。“今年新投入的自动化AI设备,让产品精度直接提升15%,这是我们打动客户的核心竞争力。”该公司负责人金恩静指着一台吊装工具样机介绍,“现在客户选品不光看价格,更看重设计感和实用性,我们把研发贯穿到生产每个环节,就是想让‘鄞州制造’在国际市场更有话语权。”   “广交会不仅是企业获取订单的平台,更是观察行业趋势、对接全球商机的窗口。”宁波海关所属鄞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展会期间,该关为企业解读跨境电商政策、分析海外市场趋势,让企业精准吃透政策。同时,通过实时沟通反馈平台,收集企业在参展、进出口环节遇到的难题,用“靶向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后顾之忧。   (本报通讯员 李斯冰)      2025年10月23日 《中国国门时报》头版(鄞州海关)
企业  鄞州  广交会  市场  智能  宁波海关  2025-10-24
     在“休闲经济”活力四射、“健身经济”蓬勃兴起、“赛事经济”如火如荼的当下,户外运动产业迎来高质量发展黄金机遇期。从提供精准政策支持,为企业发展指明方向,到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为企业破除出海障碍,再到提供便利化服务,提升企业通关效率······海关的一系列举措,带动户外运动产业破浪前行,在国际舞台绽放璀璨光芒。   “休闲经济”激发市场活力   秋高气爽,正是拥抱自然的好时节。“户外热”不仅丰富了人们的闲暇生活,更催生了蓬勃发展的“休闲经济”,为海内外消费市场注入新活力。   近日,走进江苏瑟衲帐篷太仓有限公司,一批大型户外活动帐篷经海关完成监管,即将通过跨境电商方式出口海外。据了解,每年秋季,国外消费者举办户外休闲派对活动的需求增长,大型户外活动帐篷成为热销品类。   “以往我们的产品主要以传统外贸模式出口,通过参加海关政策宣讲会,我们了解到了跨境电商新模式。为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我们决定尝试这项业务。”瑟衲帐篷太仓有限公司经理徐隽介绍。   得知企业意愿后,南京海关所属太仓海关关员主动联系企业,告知资质备案材料清单,指导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请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资质备案。经海关审核无误后,该公司顺利获得了跨境电商企业相关资质。“通过跨境电商模式,我们拓展了多个海外新客户。现在我们有60%的订单是海外客户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每年可为公司增加约1400万元的收入。”徐隽说。   瑟衲帐篷太仓有限公司的成功“出海”,是太仓市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太仓海关顺应外贸发展新趋势,开展优势产业链、产业带调研,发掘跨境电商“种子选手、样本企业”,推动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触网升级”,支持本土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壮大。   此外,太仓海关还深化对企优质辅导服务,在业务现场安排专人负责跨境电商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导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备案手续,大幅提升备案效率。同时,通过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会等方式推送最新政策法规,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   近日,在宁波稳泰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一批电动高尔夫球车正在进行最后的性能检测,即将跨越重洋,发往海外市场。凭借过硬的制造工艺,该公司生产的电动高尔夫球车、高尔夫手推车、球包、球具等产品畅销欧美及澳大利亚,年生产能力超50万套。   随着全球户外休闲热潮的兴起,电动高尔夫球车已不仅是球场专属工具,更成为串联露营、郊野公园漫游等多元户外场景的“移动休闲载体”。这种“运动+户外休闲”的复合属性,正推动电动高尔夫球车等产品加速拓展海外市场,以更贴近生活的方式,将自然休闲的乐趣传递给全球消费者。   针对电动高尔夫球车出口监管重点,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分析梳理出口目的国技术法规,指导企业严格遵循国际质量标准,紧跟全球户外休闲与绿色出行趋势,凭借对市场需求的精准把握,持续拓展海外市场版图。   “健身经济”提升赛道动力   近年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正催生全球健身热潮,“健身经济”已成为外贸领域的新增长点,众多健身器材制造企业敏锐洞察机遇、积极布局,在这一蓬勃发展的赛道上持续发力。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健身器材研发、制造与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涵盖商用力量训练设备、家用健身器械及智慧健身解决方案,拥有境内外有效专利300余项,产品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当前海外市场对健身器材需求旺盛,我们成功开拓了欧洲、亚太等多个地区市场,出口增长态势明显。”该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洪涛介绍。据了解,不同出口目的国在质量安全标准上存在显著差异,纷繁复杂的政策法规、产品技术标准及技术性贸易措施常令相关企业在出口合规等方面面临挑战。   针对辖区健身器材制造企业痛点,青岛海关所属青岛大港海关采用“远程+现场”服务方式,系统梳理不同目标市场对健身器材产品安全认证要求、技术规范标准及环保指令等方面的准入认证要求,为企业量身定制合规方案,有效助力产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同时,严格落实“一企一策”政策,持续优化便利通关举措,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关税减让等惠企政策,结合“提前申报”“抵港直装”等便利化举措,全面保障健身器材出口高效畅通。   据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山东省体育用品及设备出口额约103亿元,同比增长58%。   随着登山徒步逐渐成为大众追求健康、释放活力的日常选择,登山装备也迎来出口旺季。近日,在广东东莞昌盛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一批货值7万元的登山杖及其配件经工人们完成质检、包装等工序后,即将出口海外。   “海外市场对户外运动装备的需求持续走高,尤其是登山杖这类辅助装备,不仅能够提升运动体验,也有助于预防损伤。”该公司关务负责人陈艳芳介绍,“今年以来公司出口订单不断,仅登山杖出口就已达280万元。”   为助力辖区企业抢抓“健身经济”机遇,黄埔海关所属常平海关密切关注企业出口订单情况,指导企业叠加使用“提前申报”和海关归类预裁定等多项便利化措施,并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等惠企政策辅导,鼓励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同时,安排业务骨干“一对一”对接企业,引导企业依据国外登山杖出口市场的认证及相关技术法规标准,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从产品安全、品质等方面提升国际竞争力。   下一步,常平海关将持续优化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相关措施,强化监管服务,打好为企服务“组合拳”,支持更多“莞产”运动装备走向国际,助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赛事经济”释放消费潜力   随着各类国际性羽毛球赛事的举行,羽毛球运动受到更多海内外民众欢迎,带动羽毛球用品出口“水涨船高”。   浙江飞峰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羽毛球和羽毛球拍拍线的企业,产品主要出口到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近日,企业生产的12800桶羽毛球顺利出口日本。   走进企业的羽毛球生产车间,分拣机根据羽毛的形状、粗细、拱度进行精细分选。在经过20多道工序后,一只只羽毛球完成生产,随后被打包装箱。虽然车间不大,但提起销量,浙江飞峰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永诚介绍:“今年我们羽毛球和羽毛球拍拍线的国内外订单增长很快,前8个月出口1700多万元,同比增长超过10%。”   “我们在海关组织的政策宣讲会上了解到加工贸易这类业务,与公司要开展的一个订单很匹配。后来我们通过加工贸易与这个日本客户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陈永诚说,“现在每年羽毛球拍拍线业务都能增长10%以上,核算下来,通过开展加工贸易,一年能节约10多万的成本。”   据介绍,浙江飞峰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都要设立近30本加工贸易手册。按照以往报核前申报单耗相关规定,需要逐本手册核批,企业每个月都要到海关提交资料。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杭州海关所属绍兴海关将该公司纳入优化报核前申报单耗改革试点企业,只需一次核批,即可开展全部手册报核前申报单耗业务,其时间及资金成本大幅降低。   “我们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上门指导等方式,持续释放加工贸易政策红利,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进一步享受集约、规范、高效的监管便利。”绍兴海关保税监管科科长吴根文表示。   我国是全球主要的自行车生产基地,在广东东莞黄江镇,有多家自行车及其配件生产企业专注于中高端自行车生产,“黄江造”山地自行车频频亮相国内外大型赛事。   近日,走进东莞泰合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工人们正紧张有序地对一批出口欧洲市场的高性能山地自行车车架进行打包、装柜。“目前全球部分赛级车型中最轻的车架就是我们研制生产的。”该公司关务负责人陈羣桦介绍,“我们的产品在奥运会、环法自行车赛等国际顶级赛事中多次亮相,今年以来产线始终处于满负荷状态。”   黄江自行车企业生产使用到的保税料件种类多,常见的碳纤维材料、涂料等高损耗料件难以精准申报单耗,加工贸易账册底账与实际库存容易出现一些微小的数量差异。为帮助企业“轻装上阵”,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指导企业参与“短溢区间”改革,对于加工贸易企业在运输、储存、加工、装配等过程中,产生的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幅度在【-1%,1%】之间的情形,除企业存在主观过错外,不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由企业申请办理征税或调整账册底账手续后,海关按规定予以核销。   “‘短溢区间’改革大幅提高了我们的核销效率,降低了运营管理成本,我们可以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陈羣桦说。   同时,为支持辖区自行车生产企业持续扩大出口,东莞海关积极推行“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帮扶方案,宣讲RCEP及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改革等相关政策,实施“一企一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护航“黄江造”自行车驶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本报通讯员:孙斌、郭婷、洪莹、李琳、郝若先、刘金荣、叶茜林、邵湘水、方淑敏      设计制作:陈景瑶      2025年10月23日 《中国国门时报》(北仑海关)
企业  海关  出口  市场  生产  宁波海关  2025-10-24
     镇海海关关员对进口仪器设备开展查验监管。    强国号发布内容 作者:彭思雪      近日,在宁波海关所属镇海海关的监管下,一台价值超过2000万元的进口离子注入机顺利完成查验并安装调试,正式在甬江实验室投入使用。   宁波是长三角南翼的经济中心和全国七大新材料产业基地之一。甬江实验室作为宁波迄今为止投资规模最大的科技创新“栽树工程”,是浙江省科技创新战略布局的一枚重要“落子”。此次成功引进的离子注入机,是集成电路制造中的四大核心设备之一,承担着芯片制造中70%的掺杂工序,直接影响集成电路的集成度、速度和功耗,是实验室攻克芯片制造关键技术的重要支撑。   “这台设备对环境的洁净度、湿度、温度等要求极高,我们采用严密的真空包装进行防护,如果在普通环境下拆箱,可能会破坏设备的洁净环境,影响后续运输和正常使用。”甬江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孙业峰说。   了解到实验室的需求和设备的特殊性后,镇海海关立即与口岸海关协调联动,及时掌握货物运抵时间,提前定制查验方案,将查验场所前移至符合设备使用要求的实验室内,在严密监管的同时确保设备无损通关。   “海关主动帮助我们分析运输装卸难点,并安排专人全流程跟踪指导,极大地提高了货物通关效率,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孙业峰说。   针对部分科研设备存储环境苛刻、不适宜在口岸开拆查验的问题,镇海海关积极对接相关科研机构,主动指导其用好“预约查验”“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等惠企政策,助力科研机构加快研发进程。   “我们将持续聚焦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效率,全力支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扩大进口,为宁波打造长三角重要制造业基地与新兴产业高地贡献海关力量。”镇海海关查验二科科长徐放说。    来源:宁波海关 责任编辑:高薪茹 刘畅 郭佳      2025年10月22日 “中国海关”学习强国号(镇海海关)   
海关  设备  查验  实验室  镇海  宁波海关  2025-10-24
     宁波海关关员到文具企业开展文具合规指导。田明超摄      从学生课堂到办公场所,从传统书写到文创收藏,文具不仅是学习工具,更是文化载体、创意表达和情感纽带。宁波文具产业依托完善的制造业基础和产业链优势,形成了以得力集团、兴伟刀具等企业为代表的产业集群,在国内外市场享有盛誉,区域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在位于宁波市宁海县的得力集团智能化生产车间里,自动化设备高效运转,一支支精美的国风系列文创笔正在流水线上完成最后的包装。该企业生产的自主品牌中性笔、荧光笔及文创文具等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国潮”风靡全球,企业多款文创产品迎来订单高峰。   “订单增长的同时,我们对文具产品质量的管控也更加严格。”得力进出口相关负责人葛伊娜表示,“文具产品消费群体跨度大,包括成人、儿童等,近年来欧美及东南亚新兴市场的儿童产品法规标准,在有毒化学物质禁限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方面不断趋严,对我们出口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帮助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宁波海关扎实开展“技贸服务直通车”行动,及时梳理欧盟玩具安全法规、美国CPSIA法案、印度BIS认证、印尼SNI认证等主要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其最新动态,定期向企业推送预警信息和应对指南,助力文具产品顺利出口。   同样忙碌的还有宁波兴伟刀具科技有限公司。在该企业的总装车间里,工人们正在加紧生产一批发往德国的“安全回弹美工刀”。这款拥有自主专利的产品,以其独特的安全回弹多切割用途的设计,赢得了海外市场的青睐。   “普通美工刀开发只需两个月,我们这款却足足用了一年多,刀具零部件超过30个。”兴伟刀具副总经理邬泽霖介绍,“如今,它已经成为我们的明星产品,年出口量超过80万支。”兴伟刀具每年研发的新品就有三、四十款,公司拥有专利产品2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   为助力民族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宁波海关持续开展“龙腾”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宣传,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推行“提前申报”“预约查验”等便利化通关措施,显著提升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宁波文具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注重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同步发力,在激烈的全球市场竞争中赢得了持续发展的机会。宁波海关聚焦文具企业实际需求,深化“亲清直通车·企需关应”助企发展机制,运用“技贸合规”“品牌护航”等帮扶举措,推动甬产文具在海外市场频频“出圈”。据统计,1-9月宁波市出口各类文具产品货值达1692亿元,出口市场扩大至204个国家和地区。   (文/陈哲银、田明超)
文具  企业  产品  市场  品牌  宁波海关  2025-10-24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张庆云 何忆星      本报讯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张庆云 何忆星) 近日,清晨的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码头作业热火朝天。一辆辆崭新的国产汽车缓缓驶入集装箱,在完成绑扎、封箱操作后,集装箱被稳稳吊装上船,运往阿联酋、欧盟等海外市场。这是今年宁波口岸汽车出口持续高增长的一个缩影。   据宁波海关最新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宁波口岸共出口汽车285万辆,同比增长533%。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绝对主力,出口量占比超六成。出口市场结构持续优化,阿联酋、欧盟、巴西稳居前三大市场,分别实现出口额901亿元、322亿元和314亿元,同比增幅高达2242%、4576%和1512%。尤为亮眼的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新兴市场异军突起,出口额同比分别飙升至5474%和4752%。   “仅第三季度,通过我们公司场地出口的汽车就突破了78万辆,同比增长超170%。”梅山口岸进出口汽车的物流平台——中信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理说。   面对汽车出口量激增带来的监管与服务挑战,宁波海关主动作为,打出“组合拳”:一方面支持口岸不断吸引新滚装航线挂靠,开展商品车以滚装方式进行国际转运,协调各方理顺业务程序;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汽车装箱出口“一站式监管”模式,提炼经验并推广,支持梅西滚装码头开展特种框架箱装运汽车出口试点,帮助企业解决特殊框架箱在滚装码头和集装箱码头泊位间转场问题。      2025年10月23日 《浙江日报》(梅山海关 监管处 自贸处 综合处)
汽车  出口  市场  宁波  口岸  宁波海关  2025-10-23
   通讯员张庆云、何忆星、朱蔚、朱彦如报道      据宁波海关最新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宁波口岸共出口汽车285万辆,同比增长533%。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绝对主力,出口量占比超6成。出口市场结构持续优化,阿联酋、欧盟、巴西稳居前三大市场,分别实现出口额901亿元、322亿元和314亿元,同比增幅高达2242%、4576%和1512%。尤为亮眼的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新兴市场异军突起,出口金额同比分别飙升5474%和4752%,展现出“宁波制造”在海外市场的强大吸引力。   中信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陆经理表示:“作为梅山口岸进出口汽车的物流平台,仅第三季度,通过我们公司场地出口的汽车就突破了78万辆,同比增长超170%。这背后离不开宁波海关在通关效率、物流协同和政策指导上的全方位支持。”   面对汽车出口量激增带来的监管与服务挑战,宁波海关主动作为,打出“组合拳”:一方面支持口岸不断吸引新滚装航线挂靠,开展商品车以滚装方式进行国际转运,协调各方理顺业务程序;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汽车装箱出口“一站式监管”模式,提炼经验并推广,支持梅西滚装码头开展特种框架箱装运汽车出口试点,帮助企业解决特殊框架箱在滚装码头和集装箱码头泊位间转场问题。   “我们围绕汽车出口全链条优化监管服务,目标就是让企业‘出得快、运得稳、卖得好’。”梅山海关综合业务二科负责人孟岳洋介绍,“针对新兴市场订单激增的情况,我们还建立了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络机制,提供原产地规则、技术标准、合规风险等前置指导,帮助企业精准对接海外需求。”   随着四季度传统出口旺季的到来,宁波口岸汽车出口有望再攀新高。宁波海关将持续深化智慧海关建设,拓展国际物流通道,强化跨部门协同,为宁波打造全球新能源汽车出口枢纽提供坚实支撑,助力更多“宁波制造”驶向世界舞台。    编辑:高嵩      2025年10月23日 中国蓝新闻客户端(梅山海关 监管处 自贸处 综合处)
汽车  宁波  出口  市场  海关  宁波海关  2025-10-23
     宁波海关关员对即将出口的汽车进行现场监管。 应俊 摄    潮新闻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张庆云 何忆星 朱蔚 朱彦如      清晨的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海风微凉,码头作业却热火朝天。一辆辆崭新的国产汽车缓缓驶入集装箱,在完成绑扎、封箱操作后,集装箱被稳稳吊装上船,即将运往阿联酋、欧盟等海外市场。这是今年宁波口岸汽车出口持续高增长的一个缩影。   据宁波海关最新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宁波口岸共出口汽车285万辆,同比增长533%。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绝对主力,出口量占比超六成。   出口市场结构持续优化,阿联酋、欧盟、巴西稳居前三大市场,分别实现出口额901亿元、322亿元和314亿元,同比增幅高达2242%、4576%和1512%。尤为亮眼的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新兴市场异军突起,出口金额同比分别飙升5474%和4752%,展现出“宁波制造”在海外市场的强大吸引力。   “仅第三季度,通过我们公司场地出口的汽车就突破了78万辆,同比增长超170%。”中信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梅山口岸进出口汽车的物流平台,公司负责人陆经理说。   面对汽车出口量激增带来的监管与服务挑战,宁波海关主动作为,打出“组合拳”:一方面支持口岸不断吸引新滚装航线挂靠,开展商品车以滚装方式进行国际转运,协调各方理顺业务程序;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汽车装箱出口“一站式监管”模式,提炼经验并推广,支持梅西滚装码头开展特种框架箱装运汽车出口试点,帮助企业解决特殊框架箱在滚装码头和集装箱码头泊位间转场问题。   “我们围绕汽车出口全链条优化监管服务,目标就是让企业‘出得快、运得稳、卖得好’。”梅山海关综合业务二科负责人孟岳洋介绍说,针对新兴市场订单激增的情况,海关还建立了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络机制,提供原产地规则、技术标准、合规风险等前置指导,帮助企业精准对接海外需求。“随着四季度传统出口旺季的到来,宁波口岸汽车出口有望再攀新高。”      2025年10月23日 潮新闻客户端(梅山海关 监管处 自贸处 综合处)
汽车  出口  市场  宁波  海关  宁波海关  2025-10-23
     “JISU GLORY”号滚装船停靠梅西滚装码头等待装车。杨江琦 摄      宁波海关关员对即将出口的汽车进行现场监管。应俊 摄    甬派客户端记者 孙佳丽 通讯员 张庆云 何忆星      清晨的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海风微凉,码头作业却热火朝天,一辆辆崭新的国产汽车缓缓驶入集装箱。在完成绑扎、封箱操作后,集装箱被稳稳吊装上船,即将运往阿联酋等海外市场。   这是今年宁波口岸汽车出口量保持高增长的缩影。   10月22日,宁波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宁波口岸出口汽车285万辆,同比增长533%。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占比超6成。   出口市场结构也持续优化。阿联酋、欧盟、巴西稳居宁波口岸汽车出口前三大市场,出口额分别为901亿元、322亿元和314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242%、4576%和1512%。   尤为亮眼的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市场异军突起,出口额同比分别飙升5474%和4752%,展现出宁波制造在海外新兴市场的吸引力。   “作为梅山口岸进出口汽车的物流平台,仅第三季度,通过我们公司场地出口的汽车就突破78万辆,同比增长超170%。”中信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陆卓鋆说。   汽车出口量激增背后,除中国制造在海外“圈粉”外,宁波口岸监管与服务的升级也是重要助力。   一方面,口岸不断吸引新滚装航线挂靠,帮助商品车以滚装方式进行国际转运,为打造全球新能源汽车出口枢纽提供支撑;   另一方面,宁波海关深化汽车装箱出口“一站式监管”模式,支持梅西滚装码头开展特种框架箱装运汽车出口试点。    编辑:李秀芹 审核:沈严 梅子满      2025年10月23日 甬派客户端(梅山海关 监管处 自贸处 综合处)
汽车  宁波  出口  口岸  市场  宁波海关  2025-10-23
     宁波海关关员在跨境电商“双11”大促现场开展监管保障工作。黄琳/摄    强国号发布内容 作者:朱蔚 程井泉 邹绮丽      10月20日晚8时,2025年“双11”全球购物狂欢节正式拉开帷幕。据宁波跨境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显示,10月20日20点至24点,首轮促销高峰,宁波海关累计接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清单9872万单,货值445亿元。从热销品类来看,保健品、美妆用品、自带视频显示装置的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位列销量前三。   北仑港综合保税区的菜鸟1号仓库内,数百名工作人员正紧张有序地进行理货、拣货、上架和打包作业。“从10月15日开启预售后,我们陆续完成了约20万个跨境电商包裹的预打包工作。”菜鸟国际关务负责人俞翔说,“一旦消费者完成尾款支付,这些订单将立即进入发货流程,最快2小时内发车,江浙沪地区基本实现‘当日达’或‘次日达’。”   高效的订单处理能力得益于充足的前期准备。面对今年“双11”周期长、波次多的促销特点,各企业早早进入备货节奏。中外运物流宁波公司关务经理表示,其仓库备货量已达700万件,货值约38亿元,以保健食品、护肤品等日常消费品为主。在富立物流的星云仓内,智能仓储系统高效运转,4台四向穿梭车与72台AGV机器人在2000平方米的高位货架间灵活作业,打包效率较普通平库提升30%,为大促包裹的快速出库装上了加速器。   为保障大促期间跨境商品高效通关,宁波海关以“智慧监管+优质服务”为着力点,提前部署、精准施策,通过“线上咨询+线下走访”相结合,开展多轮企业调研与仓库巡查,并派专人跟进解决企业在申报与备货环节的难点;依托“亲清直通车·企需关应”机制,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通关方案,同时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利模式,确保备货商品便捷入区理货。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海关创新实施的“包裹出区嵌入式监管”模式,将海关指令直接嵌入企业作业流程,智能分拣线可在02秒内完成面单扫描与布控指令触发,无需查验包裹实现“零干扰”快速出区,整体通关效率显著提升。   此外,宁波海关持续推动“保税仓+直播”“跨境电商+组套销售”等创新业态发展。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关区企业已开展保税直播12场,实现销售金额1326万元。   “我们预估今年‘双11’ 周期内(10月20日到11月14日),宁波全市跨境电商业务总量将达到1211万单,接下来将迎来两轮高峰,分别是10月31日及11月11日。海关已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全面优化作业系统,确保订单从推送、审核到打包、出区的全链路畅通无阻。”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宁波海关 责任编辑:刘畅 高薪茹 郭佳      2025年10月23日 “中国海关”学习强国号(自贸处 保税区海关 杭州湾新区海关)
海关  宁波  企业  跨境    宁波海关  2025-10-23
义乌商报      10月21日,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义乌市人民政府执法协作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杭州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冯仲良,宁波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叶建,义乌市领导温建飞、邵春洪参加会议。   温建飞代表义乌市委、市政府向杭州海关、宁波海关长期以来对义乌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义乌外贸活力强劲,首创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已经成为服务全国中小微企业出海、带动工人就业、应对国际贸易不确定性的重要支撑,这离不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和精准指导。此次会议建立的执法协作机制对义乌发展意义重大,义乌将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实举措,聚焦“属地监管+企业自管”,通过宣传教育、源头治理、联防联控、打击惩罚等综合施策,确保出口合法合规,不断净化义乌市场环境。希望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继续关心支持义乌发展,在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解决企业诉求等方面给予指导,共同打造“监管有效、通关高效”的一流贸易环境。   会议审议通过《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义乌市人民政府强化义乌企业合规守法 进一步推动出口货物便利通关执法协作机制》。根据执法协作机制安排,三方将联合成立执法协作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与联络员机制、业务现场日常联系机制,着重在政策宣讲、源头治理、通关处置、营商环境及信息共享五大方面深化合作,致力于从源头提升企业合规意识,优化口岸通关流程,联合打击走私违规行为,实现“管得住、通得快”,有效降低企业贸易成本,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坚决筑牢国门安全屏障。会上,宁波海关监管处、义乌市商务局分别介绍义乌商品口岸监管、义乌外贸发展等情况。      2025年10月23日 潮新闻客户端(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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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批来自意大利、重191吨的咖啡豆,在宁波口岸以保税电商模式进口。随着咖啡文化在国内的蓬勃发展,咖啡市场进入“多元化”阶段,引进世界各地的咖啡豆已成为较多企业竞逐的新赛道,国内消费者不出国门就可以品尝到全球的美妙味道。   宁波倍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食品进口的企业,其中咖啡豆是其进口的一类重要商品。“我们公司主要从非洲和大洋洲进口咖啡豆,包括埃塞俄比亚、乌干达以及巴布亚新几内亚。”公司董事长王新国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共进口咖啡豆3000吨,同比增加20%。进口咖啡豆对保鲜等条件具有较高要求,海关高效的通关效率对我们而言至关重要。”   据宁波海关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宁波口岸进口咖啡11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自非洲进口42035万元,去年同期无进口;自欧盟进口33996万元,同比增长1124%。   为保障咖啡进口的高效通关,海关一手为速度加持,一手为安全护航。在申报环节,海关引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综合运用“提前申报”和“汇总征税”等模式,持续压缩通关时间,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在查验环节,核查原产地证书和植物检疫证书等有效性,确认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及进出口商备案情况,切实保障国内消费者的权益。   “企业需,海关应。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充分发挥‘亲清直通车•企需关应’助企发展机制作用。”宁波海关所属海曙海关进口科科长余根来表示,“通过持续优化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助力企业实现‘问题清零’,为咖啡贸易繁荣发展注入稳定而强劲的动力。”   (文/王斐、陈浩、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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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名称:义乌市矜媛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8GR4549R   法定代表人:谢子平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高塘路128号3号楼102室(自主申报)   2025年7月8日,义乌市矜媛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鞋子、雨伞等货物(报关单号:292120250000809979)。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N”商标的鞋子2810双,价值人民币75870元。经联系,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N”(海关备案号:T2020-93865)商标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鞋子上使用的“N”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另查,当事人曾因出口侵权货物被海关行政处罚(杭金关知字〔2025〕0018号),在处罚后一年内又实施侵权行为,又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综上,当事人同时具有从轻、从重处罚情节,可以按照一般阶次处罚。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三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N”商标的鞋子2810双),并处罚款人民币76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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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名称:义乌市峥赫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8G4FRC9G   法定代表人:陈东强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诚信大道266号义乌港商务楼B座四楼442室(自主申报)   2025年6月21日,义乌市峥赫贸易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木制桌子、木制相框、木制办公用品等货物(报关单号:292120250000720962)。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NATARAJ”商标的圆珠笔1720百支,价值人民币86000元、“PELIKAN”商标的铅笔1152百支,价值人民币23040元、“”标识的尺子1320个,价值人民币6600元,以上货物共价值人民币115640元。经联系,印度铅笔私人有限公司、百利金有限公司、卢森堡品牌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NATARAJ、PELIKAN、rotring”(海关备案号:T2015-38906、T2023-156311、T2018-72733)商标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圆珠笔、铅笔上使用的“NATARAJ、PELIKAN”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出口的尺子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该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货物。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另查,当事人曾因出口侵权货物被海关行政处罚(甬北关知字〔2024〕0356号、甬榭关知字〔2024〕0030号),在处罚后一年内又实施侵权行为,又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综上,当事人同时具有从轻、从重处罚情节,但综合全案情况,仍应从重处罚。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四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NATARAJ”商标的圆珠笔1720百支、“PELIKAN”商标的铅笔1152百支、“”标识的尺子1320个),并处罚款人民币2891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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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名称:温州梵博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MAELXCTGXY   法定代表人:李惠康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马岙社区   2025年6月21日,温州梵博贸易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拖鞋、棉拖鞋等货物(报关单号:310120250517361417)。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adidas”商标的拖鞋4750双,价值人民币26125元、“LV”商标的棉拖鞋2370双,价值人民币15405元、“香奈儿(图形)”商标的棉拖鞋2240双,价值人民币14560元,以上货物共价值人民币56090元。经联系,阿迪达斯有限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adidas、LV、香奈儿(图形)”(海关备案号:T2024-161973、T2016-45489、T2017-52958)商标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拖鞋、棉拖鞋上使用的“adidas、LV、香奈儿(图形)”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adidas”商标的拖鞋4750双、“LV”商标的棉拖鞋2370双、“香奈儿(图形)”商标的棉拖鞋2240双),并处罚款人民币281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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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名称:义乌市鲸榆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ECPRGH49   法定代表人:王立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金融六街101号新纪元大厦1206-1   2025年7月1日,义乌市鲸榆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化纤帽子、化纤手套、化纤丝袜等货物(报关单号:292020250000230100)。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Dior及图形”商标的化纤袜子2000双,价值人民币3400元、“GUCCI”商标的化纤袜子1000双,价值人民币1700元、“LV”商标的化纤袜子3100双,价值人民币5270元、“NIKE及钩图形”商标的化纤袜子12000双,价值人民币20400元、“”标识的化纤袜子5500双,价值人民币9350元,以上货物共价值人民币40120元。经联系,克里斯蒂昂迪奥尔服装有限公司、古乔古希股份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Dior及图形、GUCCI、LV、NIKE及钩图形、Victoria's Secret及图形”(海关备案号:T2017-59272、T2022-134474、T2016-45489、T2016-47305、T2024-173100)商标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化纤袜子上使用的“Dior及图形、GUCCI、LV、NIKE及钩图形”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出口的化纤袜子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Dior及图形”商标的化纤袜子2000双、“GUCCI”商标的化纤袜子1000双、“LV”商标的化纤袜子3100双、“NIKE及钩图形”商标的化纤袜子12000双、“”标识的化纤袜子5500双),并处罚款人民币205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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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名称:义乌市利盘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QPFC671   法定代表人:王喜平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城西街道国际陆港电商城2期15B三楼315(自主申报)   2025年7月4日,义乌市利盘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袜子等货物(报关单号:292020250000235486)。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耐克钩图形”商标的袜子99800双,价值人民币84830元。经联系,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耐克钩图形”(海关备案号:T2019-72254)商标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袜子上使用的“耐克钩图形”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另查,当事人曾因出口侵权货物被海关行政处罚(沪洋山关知字〔2024〕0077号),在处罚后一年内又实施侵权行为,又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综上,当事人同时具有从轻、从重处罚情节,可以按照一般阶次处罚。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三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耐克钩图形”商标的袜子99800双),并处罚款人民币849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当事人  海关  处罚  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宁波海关  2025-10-23
  当事人名称:义乌市伊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C13MJN5C   法定代表人:杨桓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兴港小区49栋2单元401室(自主申报)   2025年6月26日,义乌市伊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玩具、接触器配件、射灯壳等货物(报关单号:292020250000221960)。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PAWPATROL及图形”商标的玩具830个,价值人民币4150元、“”标识的玩具7个,价值人民币70元,以上货物共价值人民币4220元。经联系,斯平玛斯特有限公司、保时捷股份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PAWPATROL及图形、PORSCHESTUTTGART及图形”(海关备案号:T2018-63142、T2020-89502)商标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玩具上使用的“PAWPATROL及图形”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出口的玩具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PAWPATROL及图形”商标的玩具830个、“”标识的玩具7个),并处罚款人民币22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海关  当事人  货物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宁波海关  2025-10-23
  当事人名称:义乌市锦西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JY0XJ9A   法定代表人:陶雷群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诚信大道266号义乌港商务楼B座548B(自主申报)   2025年6月30日,义乌市锦西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木沙发、PU鞋子、吊扇灯等货物(报关单号:292120250000762874)。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飞人乔丹图形”商标的运动鞋3000双,价值人民币90000元。经联系,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飞人乔丹图形”(海关备案号:T2023-146429)商标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运动鞋上使用的“飞人乔丹图形”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飞人乔丹图形”商标的运动鞋3000双),并处罚款人民币45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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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名称:义乌市凌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MMKR744   法定代表人:钱红伟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陶界岭小区42栋5单元4楼(自主申报)   2025年6月21日,义乌市凌和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PVC地毯、涤纶桌布、涤纶窗帘等货物(报关单号:292120250000720838)。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MICHAELKORS”商标的涤纶挎包390个,价值人民币5850元、“POLO”商标的背心5700件,价值人民币34200元,以上货物共价值人民币40050元。经联系,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波罗/劳伦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MICHAELKORS、POLO”(海关备案号:T2023-141169、T2024-161920)商标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涤纶挎包、背心上使用的“MICHAELKORS、POLO”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MICHAELKORS”商标的涤纶挎包390个、“POLO”商标的背心5700件),并处罚款人民币21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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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纽迈思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泽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3515481902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1112   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   2025年6月17日,当事人委托义乌市誉通报关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水泵,报关单号为292120250000699756,申报数量为1375台,申报FOB总价为42610525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8413709190。经海关查验和认定,发现该票水泵实际总价为人民币42610525元,申报价格与实际不符。经计核,上述涉案违法货物价值计人民币26392万元。   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出境人工查验记录单、聊天记录、货物清单、查问笔录、情况说明和营业执照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出口货物,价格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构成同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之违法行为,依法应予处罚。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并在海关发现违法行为之后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之情形,具有两个从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三条、第五条及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到宁波银行港城支行(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221号)缴纳罚款。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海关  当事人  处罚  规定  货物  宁波海关  2025-10-23
  当事人:深圳市凯瑞盛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伟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N5TRG28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家和路16号201B   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   2025年7月9日,当事人委托他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报关单号为310420250549562641,申报货物共2项,申报品名为碳酸钙、塑料桶。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发现该报关单项下实际为碳酸钙、钛白粉等4项货物,其中钛白粉应归入商品编号3206111900项下,数量为3000千克(120包),属于国家限制出口货物,出口需提交出口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明知出口上述钛白粉需提交出口许可证,在无法申领到所需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代理单位隐瞒真实货物情况,以伪报品名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限制性管理。经计核,上述钛白粉的价值计人民币24万元。   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查验记录单、检测报告、商品税号确认单、扣留决定书、货物清单、查问笔录、情况说明及营业执照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出口国家限制出口货物,以伪报品名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限制性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构成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所列之走私行为,依法应予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走私货物3000千克(120包)钛白粉。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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