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搜 索
热搜词: 海关统计 通关参数查询 上合贸易指数
高级搜索
搜索结果:
文件格式:
全部格式 WORD PPT EXCEL PDF TXT ZIP
时间范围:
时间不限 一年内 一月内 一周内 自定义

结果排序:
按相关度 按日期倒序 按日期正序
搜索位置:
标题 正文 附件
×
搜索位置:
全文
标题
结果排序:
相关度
日期倒序
日期正序
时间范围: 时间不限
时间不限
一天内
一周内
一月内
一年内
共为您找到2605个结果
吉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抽查结果公示单(2025年4月)pdf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抽查结果公示单序号 主管海关 抽查时间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抽查人员(工号) 抽查结果围网和卡口通道、卡口运行情况、口岸前置拦截区、查验作业区、检疫处理区、场1 吉隆海关 2025-04-22 吉隆口岸出入境旅检 所用房设置、信息化管理系统、旅客通关 汤佳霖(8804980),大厅 作业场地、视频监控设备、场所管理制度 王嘉玉(8806740) 未见异常等、网络安全、不符项的整改情况、口岸卫检情况、其他检查事项围网和卡口通道、卡口运行情况、查验作业区、检疫处理区、场所用房设置、信息吉隆口岸进境水果指 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监管货物超 德吉平措(8806800),2 吉隆海关 2025-04-22 定监管场地 期存放、非海关监管货物情况、监管货物 刘静轩(8807350) 未见异常放行情况、场所管理制度等、网络安全、不符项的整改情况、其他检查事项围网和卡口通道、卡口运行情况、查验作业区、检疫处理区、场所用房设置、信息吉隆边民互市贸易市 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监管货物超3 吉隆海关 2025-04-14 场 期存放、非海关监管货物情况、监管货物 张继玉(8804810), 未见异常放行情况、场所管理制度等、网络安全、 刘佳慧(8804930)不符项的整改情况、口岸卫检情况、其他检查事项围网和卡口通道、卡口运行情况、查验作业区、检疫处理区、场所用房设置、信息4 吉隆海关 2025-04-03 吉隆边民互市贸易市 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监管货物超 德吉平措(8806800),场 期存放、非海关监管货物情况、监管货物 刘静轩(8807350) 未见异常放行情况、场所管理制度等、网络安全、不符项的整改情况、其他检查事项
  公示  抽查  场地  作业  拉萨海关  2025-04-25
   经会签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海关总署于2025年4月22日印发《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公告〔2025〕65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一、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范围调整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具体举措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坚持风险管理、科学施策、高效处置的原则,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考虑了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国际交通贸易往来。该法第二十二条对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作出新的规定,聚焦国境卫生检疫的立法初衷,将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范围调整为“血液等人体组织、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货物、物品”,并明确“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   二、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范围调整后海关卫生检疫监管要求的具体变化     本次调整后,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不再实施海关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海关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查验。如果企业已取得我国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则企业向海关申请进境相应的货物可视为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如果企业已取得我国或国外的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则企业向海关申请出境相应的货物可视为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     本次调整后,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实施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海关不再对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行卫生检疫采样送检。   三、不再按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监管的货物、物品仍需满足海关其他监管要求     本次调整后,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海关按照进出境普通货物、物品实施卫生检疫查验。涉及海关其他监管要求不变。     (供稿单位:卫检司、标法中心、深圳海关、北京海关、昆明海关)      
卫生  海关  物品  检疫  货物  拉萨海关  2025-04-24
  经会签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海关总署于2025年4月22日印发《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公告〔2025〕65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一、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范围调整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具体举措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坚持风险管理、科学施策、高效处置的原则,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考虑了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国际交通贸易往来。该法第二十二条对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作出新的规定,聚焦国境卫生检疫的立法初衷,将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范围调整为“血液等人体组织、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货物、物品”,并明确“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   二、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范围调整后海关卫生检疫监管要求的具体变化   本次调整后,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不再实施海关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海关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查验。如果企业已取得我国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则企业向海关申请进境相应的货物可视为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如果企业已取得我国或国外的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则企业向海关申请出境相应的货物可视为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   本次调整后,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实施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海关不再对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行卫生检疫采样送检。   三、不再按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监管的货物、物品仍需满足海关其他监管要求   本次调整后,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海关按照进出境普通货物、物品实施卫生检疫查验。涉及海关其他监管要求不变。   (供稿单位:卫检司、标法中心、深圳海关、北京海关、昆明海关)
海关  物品  检疫  卫生  货物  拉萨海关  2025-04-24
1条相似结果 箭头
  习近平向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峰会发表致辞   《人民日报》(2025年04月24日 第01版)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4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视频峰会发表致辞。(致辞全文见第二版)    习近平指出,今年是《巴黎协定》达成1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走到新的十字路口。尽管个别大国热衷于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对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造成严重冲击,但历史总会在曲折中前进。只要坚定信心,加强团结合作,就一定能冲破逆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和世界一切进步事业行稳致远。    一是坚守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秉持法治精神,重信守诺,锚定绿色低碳发展,通过多边治理共同应对气候危机。    二是深化国际合作。以开放包容超越隔阂冲突,以合作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使优质绿色技术和产品自由流通,让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中国将大力深化南南合作,继续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是推动公正转型。以人民为中心,协同推进民生福祉改善和气候治理,统筹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消除贫困等多重目标。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和支持,助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增进各国人民共同和长远福祉。    四是强化务实行动。各方都应该尽最大努力,在统筹经济发展和能源转型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国家自主贡献的行动纲领。中国将于联合国气候变化贝伦大会前,宣布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气候  国际  转型  联合国  坚定  拉萨海关  2025-04-24
海关  部门  拉萨  预算  doc  拉萨海关  2025-04-23
外贸  简况  自治区  西藏  拉萨海关  2025-04-18
2025年1至3月西藏自治区进出口贸易方式总值表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项目 人民币(亿元) 同比(%) 人民币(亿元) 同比(%) 人民币(亿元) 同比(%) #合计 2308 59 1950 -004 358 567 一般贸易 805 -385 483 -565 322 617 边境小额 796 05 774 -07 022 67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627 -- 627 -- 0 -- 区内物流货物 065 123 065 130 001 -326 边民互市贸易 009 -256 0 -- 009 -256 其他进出口免费 004 402 0 -- 004 401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0007 -- 0007 -- 0 -- 邮快件电商包裹 0003 -232 0002 -208 00006 -307 区内进料加工货物 0001 6289 0001 -- 0 -1000 2025年1至3月西藏自治区进出口国别(前30)总值表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项目 人民币(亿元) 同比(%) 人民币(亿元) 同比(%) 人民币(亿元) 同比(%) 尼泊尔 878 14 846 07 031 230 美国 221 1187 199 1061 022 3767 新加坡 177 11488 177 11492 000 -1000 澳大利亚 173 1232 008 -470 165 1642 日本 057 306 041 -54 016 289891 泰国 055 -220 043 -127 012 -440 秘鲁 052 178 001 -778 051 324 马来西亚 040 -563 040 -551 000 -1000 英国 039 794 038 844 001 -49 韩国 038 282 036 294 002 116 荷兰 033 1649 033 1651 000 -1000 越南 031 -363 029 -402 002 -- 加拿大 029 3579 029 3599 000 -1000 墨西哥 028 4603 028 4649 000 708 德国 028 2142 027 2352 001 358 巴西 027 3919 027 3919 000 -- 印度尼西亚 026 271 026 271 000 -- 印度 026 -917 022 -928 003 2773 法国 025 4242 011 4391 013 4121 沙特阿拉伯 020 -111 020 -111 000 -- 西班牙 017 1216 017 1263 000 -993 波兰 016 964 016 964 000 -- 俄罗斯 016 -553 001 -972 015 -- 菲律宾 015 -179 015 -175 000 -1000 中国 014 -588 000 -- 014 -588 南非 013 25 013 25 000 -- 伊拉克 013 12330 013 12330 000 -- 土耳其 012 -339 012 -340 000 -- 阿联酋 011 -136 011 -136 000 -- 埃及 011 1397 011 1397 000 -- 2025年1至3月西藏自治区收发货人所在地市总值表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项目 人民币(亿元) 同比(%) 人民币(亿元) 同比(%) 人民币(亿元) 同比(%) #合计 2308 59 1950 -004 358 567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1377 -37 1042 -149 335 636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907 222 886 230 020 -34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011 -- 011 -- 0 --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010 2721 008 -- 003 -13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002 363 002 363 0 --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002 -- 002 -- 0 --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000003 -999 000003 -999 0 --
-  --  西藏自治区  出口  进出口  拉萨海关  2025-04-18
建议  中央  规定  意见  精神  拉萨海关  2025-04-16
   海关总署发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执行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4月10日起实施的加征关税措施有关执行事项予以明确。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以下称“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为准确实施本次加征关税措施,特别是落实对“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海关总署制发公告明确“在途货物”及其进口申报要求等相关事项。     二、加征关税措施要求     对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现行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与已实施的加征关税税率之和)基础上,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三、申请“在途货物”不加征关税的有关要求     (一)“在途货物”指北京时间(下同)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之间申报进口的原产于美国的货物。     对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口的在途货物,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于2025年5月13日24时之前申报进境,且已缴纳本次加征关税的,进口企业在自行核实相关运输情况、向海关作出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及利息。     (二)进口企业对“在途货物”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时,区分以下两种情况,按要求进行申报:   1有实际货物进境的进口申报报关单:“启运日期”应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规定,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进口企业填报的启运日期应在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加征关税在途货物>”(< >为英文半角符号)。   2无实际货物进境的进口申报报关单[如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贸易内销等贸易方式下的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监管方式代码为9500)的进口货物等]:“启运日期”应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进口企业填报的启运日期应在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加征关税在途货物>”,并在随附单据栏目上传货物运输情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货物自境外启运地运输至进境地的启运地、启运时间、运输路线等信息)。     (三)对已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进口货物,如符合“在途货物”相关规定,进口企业在自行核实相关运输情况、向海关作出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及利息。     四、保税货物相关管理要求     (一)保税物流项下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流转的,仍执行现行保税政策;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区(场所)内销征税的,按《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物流账册(TW账册、L账册)涉及原产于美国的货物的,不得开展改变商品编码或原产地的简单加工业务。     (二)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仍执行现行保税政策。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其加工后的成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内销时按对应的全部保税料件申报计征关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其加工后的成品(含副产品、残次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包括深加工结转、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等未实际离境的情形),应当办理出口离境或内销手续,且加工后的成品(含残次品,不含副产品)内销时按对应的全部保税料件申报计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现行规定申报计征。     企业需按照《公告》相关要求,做好加工贸易手(账)册调整。     制作单位:关税司、自贸司、稽查司、税管局(京津、广州)、青岛海关、深圳海关      
货物  关税  进口  申报  公告  拉萨海关  2025-04-10
  海关总署发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执行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4月10日起实施的加征关税措施有关执行事项予以明确。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以下称“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为准确实施本次加征关税措施,特别是落实对“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海关总署制发公告明确“在途货物”及其进口申报要求等相关事项。     二、加征关税措施要求   对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现行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与已实施的加征关税税率之和)基础上,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三、申请“在途货物”不加征关税的有关要求   (一)“在途货物”指北京时间(下同)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之间申报进口的原产于美国的货物。   对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口的在途货物,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于2025年5月13日24时之前申报进境,且已缴纳本次加征关税的,进口企业在自行核实相关运输情况、向海关作出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及利息。   (二)进口企业对“在途货物”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时,区分以下两种情况,按要求进行申报:   1有实际货物进境的进口申报报关单:“启运日期”应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规定,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进口企业填报的启运日期应在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加征关税在途货物>”(< >为英文半角符号)。   2无实际货物进境的进口申报报关单[如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贸易内销等贸易方式下的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监管方式代码为9500)的进口货物等]:“启运日期”应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进口企业填报的启运日期应在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加征关税在途货物>”,并在随附单据栏目上传货物运输情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货物自境外启运地运输至进境地的启运地、启运时间、运输路线等信息)。   (三)对已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进口货物,如符合“在途货物”相关规定,进口企业在自行核实相关运输情况、向海关作出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及利息。     四、保税货物相关管理要求   (一)保税物流项下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流转的,仍执行现行保税政策;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区(场所)内销征税的,按《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物流账册(TW账册、L账册)涉及原产于美国的货物的,不得开展改变商品编码或原产地的简单加工业务。   (二)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仍执行现行保税政策。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其加工后的成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内销时按对应的全部保税料件申报计征关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其加工后的成品(含副产品、残次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包括深加工结转、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等未实际离境的情形),应当办理出口离境或内销手续,且加工后的成品(含残次品,不含副产品)内销时按对应的全部保税料件申报计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现行规定申报计征。   企业需按照《公告》相关要求,做好加工贸易手(账)册调整。   制作单位:关税司、自贸司、稽查司、税管局(京津、广州)、青岛海关、深圳海关
货物  关税  进口  加征    拉萨海关  2025-04-10
1条相似结果 箭头
中央周边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李强主持 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中央周边工作会议4月8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国家副主席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重要讲话中系统总结新时代以来我国周边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科学分析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周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强调要聚焦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努力开创周边工作新局面。李强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周边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会议指出,我国幅员辽阔、边界线长,周边是实现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要以全球视野审视周边,增强做好周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提出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倡导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同周边国家深化全方位合作、加强各领域交流、共同维护和平稳定,形成务实高效的周边工作框架,推动周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对于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要坚持好、运用好。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同周边关系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时期,同时也进入周边格局和世界变局深度联动的重要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以建设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为共同愿景,以睦邻、安邻、富邻、亲诚惠容、命运与共为理念方针,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的亚洲价值观为基本遵循,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要平台,以安危与共、求同存异、对话协商的亚洲安全模式为战略支撑,携手周边国家共创美好未来。 会议强调,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要与周边国家巩固战略互信,支持地区国家走稳自身发展道路,妥善管控矛盾分歧;深化发展融合,构建高水平互联互通网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共同维护地区稳定,开展安全和执法合作,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扩大交往交流,便利人员往来。 会议指出,做好周边工作,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各方面协调配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能力和队伍建设,推进周边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王毅作总结讲话。 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同志,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周边  国家  会议  工作  重要  拉萨海关  2025-04-09
海关  监管  企业  仓储  货物  拉萨海关  2025-04-09
口岸  海关  国境  卫生  机场  拉萨海关  2025-04-07
搜索历史
清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 | 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主办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主办

联系电话:0891-6283046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 邮编:850000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3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