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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通过政府公报发布INNº418号指令,修订食品补充剂管理法规(即2018年第28号指令)。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更新批准食品补充剂成分清单,其中普通膳食补充剂清单中新增了高纤维木薯粉、精炼金枪鱼油、柠檬酸苹果酸镁、β-烟酰胺单核苷酸、来源于Chlorella sorokiniana的维生素B12、橄榄叶提取物(富含橄榄苦苷)、胶原蛋白寡肽、槲皮素等多种成分,婴幼儿专用补充剂清单新增牛乳铁蛋白、Lactobacillus rhamnosus与Lactobacillus reuteri的联合菌株等2种成分(仅用于0-3岁婴幼儿产品);(2)规定电解质液体补充剂中钾含量≤700mg/L,钠含量460-1150mg/L,且“纯电解质液体补充剂”仅限9岁以上儿童及19岁以上(非孕妇/乳母)成人使用;(3)将供0-3岁人群食用的补充剂中乳铁蛋白每日最大摄入量规定为不超过48mg,4-18岁人群不超过100mg,19岁以上人群为不超过150mg;(4)修订食品补充剂允许使用的声称清单,新增虾红素可以使用“有助于维持皮肤健康”的声称,前提是每日推荐摄入份量的食品补充剂中含有不少于3mg虾红素等;(5)修订食品补充剂标签规定,新增含有β-烟酰胺单核苷酸、胶原蛋白寡肽、槲皮素等成分的食品补充剂标签应标注“孕妇、哺乳期母亲和儿童不应食用本产品”警示语的要求等内容。该指令于公报于发布之日起生效,过渡期24个月。(上述翻译内容仅供参考,如有进一步需求,请自行查找原文)
补充  食品  -  新增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25-12-26
3条相似结果 箭头
产品  使用  果酱    法规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25-12-12
2025年12月1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5-510、511号公告,修订《功能型化妆品审查相关规定》和《功能型化妆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明确了功能型化妆品的审查资料要求、豁免范围、成分标准、试验方法,新增审查前生产产品的销售许可、扩大“高型”产品豁免范围、更新染发剂成分安全标准,覆盖美白、抗皱、防晒等9类功能,统一了SPF/PA测定、毒性试验等技术规范,所有修订自发布日起对新提交的审查申请生效。其中:(1)《功能型化妆品审查相关规定》主要内容:符合优秀制造标准且审查通过的预生产产品,可按审查后生产产品管理,最多3个制造单位;美白、抗皱、缓解痤疮类产品的豁免剂型新增“高型”;删除12种禁用染发剂成分,调整2种成分浓度(盐酸2,4-二氨基苯酚从05%降至002%;过硼酸钠类以过氧化氢计从120%降至70%);(2)《功能型化妆品标准及试验方法》主要内容:统一术语、计量单位(如pH范围30~90)、剂型定义(霜剂、高型等8类)、试药/仪器要求;明确各功能核心成分的含量要求(如美白类烟酰胺2~5%、抗皱类视黄醇2500IU/g)、纯度试验(重金属≤20mg/kg等)、鉴别方法;规定毒性试验(动物选型、剂量设定)、SPF/PA测定(10人以上受试者、特定光源)、功效试验(如酪氨酸酶抑制率)的具体操作流程。四、针对美白、抗皱、缓解痤疮类高型产品,补充萃取、测定方法(如四氢呋喃超声萃取);更新染发剂禁用/限用成分的检测方法,确保符合修订后的浓度上限要求。(上述翻译内容仅供参考,如有进一步需求,请自行查找原文)
试验  方法  功能  审查  成分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25-12-19
要求  修订  规定  法规  加工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25-12-19
蜂蜜  果汁  法规  允许  修订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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