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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海关  部门  公开  深圳海关 2025-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龙岗海关对深圳市科宇光学塑胶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龙岗海关对深圳市科宇 光学塑胶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关缉一缉违字〔2025〕16 号 2 行政处罚相对人 深圳市科宇光学塑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91440300799234296Q/4403160S0/海关代码 0 4 法定代表人 钟成猛 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龙岗海关 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 年 04 月 24 日 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执行加工贸易手册 C530823A0199 期间(截至 2024年 7 月 22 日),无正当理由短少保税货物:料件违 法第 13 项液晶片(电磁炉用 A)短少 9076 个,料件事 实7 第 15 项液晶显示片(洗衣机用 C1)短少 30869和 理个。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 73057376 万元,漏缴税由 款人民币 11483523 万元。上述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形。 执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8 依据 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 2023年第 182 号)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 罚 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9 内容 币 511 万元。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救 济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10 渠道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
处罚  行政  公示  有限公司    深圳海关  2025-04-25
系统  联合  数据  导航  实景  深圳海关  2025-04-25
柬埔寨  进口  验放  海关  龙眼  深圳海关  2025-04-25
 近日,一艘满载871吨新鲜柬埔寨龙眼的亚海西贡号船舶缓缓靠泊深圳大铲湾港,经深圳海关所属大铲湾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后顺利通关。今年以来,大铲湾海关已顺利验放进口柬埔寨龙眼27655吨,较去年全年进口量增长了116倍。   柬埔寨是龙眼重要产销国,是继鲜香蕉、鲜芒果之后的第三种直接出口中国的柬埔寨新鲜水果。得益于当地全年高温的气候,龙眼可全年生长,采收期从每年10月下旬开始持续到次年5月,错峰国内6—7月龙眼上市的高峰时节,可以很好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求。   “龙眼属热带时鲜水果,常温下保鲜期短,不耐储藏、易变质,跨境物流及通关效率很关键。”欧恒集团关务总监李娟介绍道,“今年初我们就陆续进口了大量的柬埔寨龙眼,大铲湾海关提前向我们了解通关需求,安排充足人力实现‘随到随查、即查即放’,确保新鲜的龙眼能快速送达周边的商超。”   据了解,深圳海关建立“一企一策”工作专班,提前了解进口水果企业通关需求,在审单、查验、送检等环节紧扣水果保鲜要求,实行24小时响应工作机制,提供通关全链条“一站式”精准服务。   同时,该关积极引导企业运用“提前申报+船边直提”“预约查验+附条件提离”等便利化措施,减少通关时间30%以上,大幅提升企业自柬埔寨等水果重要产国进口水果的通关效率。   2025年第一季度,深圳市进口柬埔寨干鲜瓜果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倍。   下一步,深圳海关将持续抢抓中柬经贸发展机遇,深化运用预约查验、船边直提等措施,不断提升果鲜产品通关效率,丰富大湾区“果篮”。 
龙眼  通关  柬埔寨  水果  海关  深圳海关  2025-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海关对绍兴融易通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海关对绍兴融易通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蛇关查一缉违字〔2025〕30 号 2 行政处罚相对人 绍兴融易通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JT5FK9G 4 法定代表人 陈明春 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蛇口海关 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 年 04 月 17 日 2024 年 5 月 9 日,当事人委托深圳市新通银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跨境电商一般出口监管方式向蛇口海关申报出口化妆用品等货物一批,违 法 车牌号为:粤 ZYC60 港,提运单号:事 实 5100697054191。5 月 10 日经蛇口海关查验发现7 和 理 该单申报彩绘机等 187 个包裹未见出口(详见未由 出口货物报关清单),申报价格 106180 美元。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申报不实可能多退税款占申报价格 10%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执 法 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8 依据 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公告【2023】182 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七项、第十六条之规定。 处 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 3 万元。 9 内容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救 济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10 渠道 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
有限公司  公示  行政  处罚    深圳海关  2025-04-25
前海海关2025年部门预算pdf 前海海关部门预算 2025 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海海关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前海海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前海海关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前海海关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前海海关管辖范围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负责辖区内各项海关监管工作,主要职能包括:南山区海关注册企业的进口目的地检验,出口产地、组货地检验检疫及后续监管,属地纳税人管理,辖区加工贸易企业和一般贸易企业的稽核查工作,以及完成深圳海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2025年前海海关内设科室共 10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综合保障科、综合业务科、稽核查一科、稽核查二科、稽核查三科、查检科、审核科、企业认证科。 第二部分 前海海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37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41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公共安全支出 四、事业收入 四、教育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其他收入 10210 六、卫生健康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63910 本年支出合计 6441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转下年(非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 500 收 入 总 计 64410 支 出 总 计 64410 部门公开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 事业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 事业单位经 上级补助收 附属单位上 使用非财政合计 上年结转 预算拨款收 营预算拨款 其中:教 育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拨款收入 金额 营收入 入 缴收入 拨款结余 入 收入 收费 一 般 公 共201 64410 500 53700 10210 服务支出 20109 海关事务 64410 500 53700 10210 2010901 行政运行 61210 500 50500 10210 一 般 行 政2010902 管理事务 部门公开表2 201003 机关服务 2010905 缉私办案 1000 1000 2010907 口岸管理 信 息 化 建2010908 设 2010909 海关关务 2200 2200 2010910 关税征管 2010911 海关监管 2010912 检验检疫 2010950 事业运行 其 他 海 关2010999 事务支出 合 计 64410 500 53700 10220 部门公开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对附属单上缴上级 事业单位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位补助支支出 经营支出 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410 61210 3200 20109 海关事务 64410 61210 3200 2010901 行政运行 61210 61210 20109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10903 机关服务 2010905 缉私办案 1000 1000 2010907 口岸管理 2010908 信息化建设 2010909 海关关务 2200 2200 2010910 关税征管 2010911 海关监管 2010912 检验检疫 2010950 事业运行 2010999 其他海关事务支出 合 计 64410 61210 3200 部门公开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53700 一、本年支出 537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37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37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公共安全支出 (四)教育支出 二、上年结转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六)卫生健康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住房保障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收 入 总 计 53700 支 出 总 计 53700 部门公开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5 年预算数比 2025 年预算数比 2024 年执行数 2024 年执行数 功能分类科目 2024 年执行数 2025 年预算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 扣除中 年初预算数 扣除中科目名 央基建 央基建科目编码 执行数 增减额 增减(%) 增减额 增减(%) 称 投资后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投资后执行数 预算数 一 般 公201 共 服 务 48800 53700 50500 3200 49 1004% 49 1004% 支出 海 关 事20109 48800 53700 50500 3200 49 1004% 49 1004% 务 行 政 运2010901 45400 50500 50500 51 1123% 51 1123% 行 一 般 行2010902 政 管 理 事务 机 关 服2010903 务 缉 私 办2010905 10 10 案 口 岸 管2010907 理 信 息 化2010908 建设 海 关 关2010909 3400 2200 2200 -1200 -3529% -1200 -3529% 务 48800 53700 50500 3200 49 1004% 49 1004% 合计 部门公开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5 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30102 津贴补贴 30103 奖金 30107 绩效工资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3 住房公积金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0500 50500 30201 办公费 900 900 30202 印刷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300 300 30206 电费 3800 3800 30207 邮电费 840 8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25000 25000 30211 差旅费 500 500 30213 维修(护)费 1800 1800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100 1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9610 9610 30227 委托业务费 900 900 30228 工会经费 1250 1250 30229 福利费 4500 45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0 1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部门公开表7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预算数 2025 年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 因公出国合计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公务接待费 (境)费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 (境)费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小计 小计 购置费 运行费 购置费 运行费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部门公开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5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前海海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前海海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前海海关2025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前海海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及上年结转。前海海关2025年收支总预算6441万元。 二、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前海海关2025年收入预算6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万元,其他收入1021万元,单位资金上年结转5万元。 三、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前海海关2025年支出预算6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1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四、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前海海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7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537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万元。 五、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前海海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53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49万元,上涨1004%。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4名临工费用,全年临工工资支出增加约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前海海关2025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 款537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海关事务2025年预算数53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9万元,上涨1004%,其中: (1)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50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1万元,上涨1123%。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4名临工费用,全年临工工资支出增加约48万元。 (2)海关关务2025年预算数2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3529%。 (3)海关缉私办案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稽核查业务差旅支出。2024年无该项目预算。 六、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前海海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5万元,全部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前海海关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八、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前海海关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前海海关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前海海关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前海海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前海海关共有车辆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前海海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万元,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2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海关系统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海关事务(款):反映海关用于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反映海关系统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海关关务(项):反映为海关行政执法提供业务保障、支持能力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设施运维等方面的支出。 (三)缉私办案(项):反映海关用于缉私办案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 年度) 项目名称 海关业务保障及能力提升专项 中华人民共和主管部门 [167]海关总署 实施单位 国前海海关 年度资金总额: 2200 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 2200 (万元) 上年结转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通过保障全年公务车辆的日常油耗、路桥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用支出,总体 保障全年执法执勤车辆司勤人员费用开支,切实保障前海海关全年日常工作以目标 及检验检疫、稽核查、企业认证等业务的顺利开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保障外出执法执勤、机≥550 次 要通讯次数 数量指标 保障临聘司机数量 ≥7 位 绩效产出指标 指标 每年稽核查、查检业务执法≥99% 执勤保障率 质量指标 业务科室查验、稽核查、商≥99% 品鉴定费用保障率 对进出口违法走私活动的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99% 防范、打击能力保障率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 年度) 项目名称 海关缉私办案费 中华人民共和主管部门 [167]海关总署 实施单位 国前海海关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万元) 上年结转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保障前海海关全年稽核查行政执法办案业务支出,主要为案件办理差旅总体费。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保障全年省外差旅次≥16 次 数 数量指标 绩效 保障全年省内差旅次≥9 次 指标 数 产出指标 稽核查作业有效率 ≥90% 质量指标 稽核查业务差旅资金≥99% 保障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稽查追补税额 ≥2000 万元
前海  预算  海关  部门  pdf  深圳海关  202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梅沙海关对深圳中润国际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梅沙海关对深圳中润国际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梅沙关查缉违字〔2025〕4号2 行政处罚相对人 深圳中润国际物流管理有限公司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海关代码 91440300MA5FH44L03/ 44536601354 法定代表人 陈圳东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梅沙海关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年04月21日7 违法事实和理由 2024年8月14日,梅沙海关稽核查一科对当事人开展稽查发现,当事人在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执行账册T5352W000098期间,短少保税货物共四项:1备案序号4981项“玛歌之星红葡萄酒”短少24瓶;2备案序号5331项 “华伦天奴梅洛红葡萄酒”短少1箱;3备案序号5557项“帕西雍酒庄马沙内红葡萄酒2018”短少328瓶;4备案序号6053项“福音小镇红葡萄酒”短少12瓶。当事人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储存等业务,有关货物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已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经海关计核,上述短少货物价值人民币1116万元。 8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 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二条第三项9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2万元。10 救济渠道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11 其他
有限公司  公示  行政  处罚    深圳海关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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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梅沙海关对深圳市新春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梅沙海关对深圳市新春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梅沙关查缉查字〔2025〕1号2 行政处罚相对人 深圳市新春贸易有限公司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海关代码 91440300MA5GQ0QT56/ 4403961RQW4 法定代表人 林晓俊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梅沙海关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年04月16日7 违法事实和理由 2021年12月至 2023年5月,深圳市新春贸易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林晓俊以该公司名义,通过一般贸易低报价格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食品类货物进境。深圳市新春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实际负责人林晓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走私行为。经海关计核,深圳市新春贸易有限公司偷逃税款人民币2062万元。林晓俊作为该公司的主管人员,对全部偷逃税款人民币2062万元承担责任。涉案走私食品已全部进入流通领域,经统计,走私货物等值价款为人民币864万元。深圳市新春贸易有限公司已全额弥补国家损失,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具有从轻处罚情节。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林晓俊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8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 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9 处罚内容 没收走私货物(因走私货物已经进入流通领域,无法没收,追缴等值价款人民币864万元)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10 救济渠道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11 其他
行政  有限公司  公示  处罚  深圳市  深圳海关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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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梅沙海关对深圳市华安亿达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梅沙海关对深圳市华安亿达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梅沙关查缉查字〔2025〕2号2 行政处罚相对人 深圳市华安亿达贸易有限公司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海关代码 91440300MA5FU6Q991/ 4403961XWQ4 法定代表人 林晓俊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梅沙海关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年04月16日7 违法事实和理由 2021年12月至 2023年5月,深圳市华安亿达贸易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林晓俊以该公司名义,通过一般贸易低报价格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食品类货物进境。深圳市华安亿达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实际负责人林晓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走私行为。经海关计核,深圳市华安亿达贸易有限公司偷逃税款人民币5614万元。林晓俊作为该公司的主管人员,对全部偷逃税款人民币5614万元承担责任。涉案走私食品已全部进入流通领域,经统计,走私货物等值价款为人民币2284万元。深圳市华安亿达贸易有限公司已全额弥补国家损失,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具有从轻处罚情节。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林晓俊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8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 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9 处罚内容 没收走私货物(因走私货物已经进入流通领域,无法 没收,追缴等值价款人民币2284万元)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10 救济渠道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1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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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对东莞佰斯威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对东莞佰斯威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圳关查缉违字〔2025〕89 号2 行政处罚相对人 东莞佰斯威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2MHG22H3/海关代码4 法定代表人 黄烁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 年 04 月 22 日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2024 年 9月 9 日,当事人东莞佰斯威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司机驾驶车辆粤 ZAM39 港(载货清单 5100638878636)以跨境电商申报方式经深圳湾口岸出口商品一批,经查,发现如下未申报物品:1、福建违法柏大木雕 6 个;2、东非黑黄檀木制底座 2 个;3、事实7 木制人偶 2 个;4、小木雕 1 个;5、木制茶盘 1和理个;6、木制研磨棒 10 个;7、木制神龛 2 个;8、由无牌旧发动机(共 170 千克)1 个;9、油污清洗液(2 升装)4 瓶。第 1 项经鉴定属柏科福建柏属福建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二级;第 2 项经鉴定属豆科黄檀属东非黑黄檀,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II(2023);第 3 至 7 项属出境需报检的植物产品;第 8 项属出境需报检的旧机电产品;第 9项属第三类危险品,当事人使用了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品包装容器。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和检验检疫相关规定。经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 020449 万元,违反检验检疫相关规定的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 192874 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载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执法 187 号)第十二条之规定。8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182 号)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科处罚款人民币 01773 万元。处罚9 没收 6 个福建柏大木雕和 2 个东非黑黄檀木制底内容座。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救济10 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渠道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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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对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对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行政处罚 结果公示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鹏关缉缉违字〔2025〕19 号 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2 行政处罚相对人 深圳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91440300708554391D /海关代码 JESPER SEEMANN 4 法定代表人 SOERENSEN 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大鹏海关 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 11 月 25 日,当事人委托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空柜 1 个,违 法 柜号为 HLBU2069818。2024 年 11 月 27 日,经大鹏海关查验发现,该货柜内堆放有废纸板等废弃事 实7 物品,重量 1580 千克。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和 理术中心鉴别,该柜废纸板等废弃物品是固体废物。由 当事人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执 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8 依 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八条第八项、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 罚9 罚款人民币 16 万元。 内 容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救 济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10 渠 道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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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乐海关对深圳市和鑫晟智连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乐海关对深圳市和鑫晟智连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同关缉一缉查字〔2025〕9 号2 行政处罚相对人 深圳市和鑫晟智连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1440300MA5DRUEH57/海关代码4 法定代表人 任黎明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同乐海关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年4月21日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深圳市和鑫晟智连科技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接插件、连接器、手机连接线用接头等货物,共有13票报关单(报关单号码:530120201010545879、违法530120201010497107、530120201010591912、531事实7 420201140049003、531420201140056564、530120和理211010626817、530120211010132323、530120211由010407649、532020221200093344、53012022101 0253760、530120231010041909、530120211010 0 23340、530120211010512169)存在低报价格偷逃税款的走私行为,以上行为有连续状态。经深圳海关计核,共偷逃税款人民币3318万元,低报价格部分货物对应货物价值约人民币28839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执法8 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依据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18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处罚 对深圳市和鑫晟智连科技有限公司追缴等值价款9内容 人民币 255212088 万元。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救济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10渠道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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