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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服务进出口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对《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2026年5月,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4号),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修订的背景情况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办法》于2012年施行,对规范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和我国进出口化妆品产业飞速发展,《办法》中有关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发展最新要求,有必要进行修订完善。   一是《条例》对化妆品管理要求作出了调整。《条例》作为海关进出口化妆品管理的主要上位法依据之一,对化妆品定义、范围、分类、主体责任、监管等方面都作出了较大调整。二是海关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出台了多项改革举措。机构改革以来,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模式作出了调整。同时,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出台了多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有必要将成熟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结合进出口化妆品行业发展情况和海关监管实际,在规章中衔接风险管理、信用管理制度,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修订的主要考虑   一是落实上位法《条例》规定,对化妆品定义、信息记录、监管责任等方面进行调整。二是提升监管质效,固化机构改革以来业务流程改革成果,深化智慧海关建设,强化风险管理。三是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强化风险管理理念,提升进出口化妆品监管精准性、有效性。   一是明确风险管理原则,规定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检验。二是衔接海关风险管理规定,明确进出口化妆品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海关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可以依法采取处置措施。三是调整检疫的管理规定,明确仅在境内外发生疫情疫病可能影响进出口化妆品安全的,海关依法实施检疫。   (二)总结固化改革成果,更好助企惠企。   一是深化智慧海关建设,加强现代科学技术运用,提升海关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删除海关对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和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的要求。三是优化检验地点,根据业务改革实践,将进口化妆品检验地点由口岸海关调整至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目的地,同时在出口环节,规定海关总署可以根据便利贸易的需要,指定其他检验地点。四是取消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要求,不再要求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化妆品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五是扩大免予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样品范围,明确企业用于“检测”进口的非试用样品,免予检验,回应企业诉求。   (三)通过规章进一步落实上位法要求。   根据《条例》关于化妆品分类标准的变化,明确国家实行注册管理的特殊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的普通化妆品在进口前应完成注册或备案,同时取消“首次进口”化妆品的特殊管理要求。明确进出口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加强管理、诚信自律,进口商记录进口化妆品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可追溯,并调整信息的保存期限。   (制作单位:法规司、食安局)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4号)
化妆品  海关  管理  进出口  检验  兰州海关  2026-06-01
兰州海关
2026-05-31 2026-06-01
2014年12月买的免税车,打算卖,过户,是否需要海关监管解除证明?在哪里开?您好,根据您提供"2014年12月买的免税车"的信息,若该车是您以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购买,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对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行李物品验放问题的通知》(署监〔1999〕819号)中第四条规定:“对留学人员购买的免税国产汽车,海关不再进行年审和后续监管”,因此该免税车不需要海关监管解除证明。若您是以其他原因购买,或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拨打12360进行咨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关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支持我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兰州海关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五强”行动、推进“三化一融合”、打造“七地一屏一通道”等战略部署,结合《甘肃省“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在全面评估近几年出台的支持甘肃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措施落实效果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新一轮支持甘肃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   主要内容:   第一,强化智慧赋能,释放开放平台功能。   一是积极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推进智慧海关与商务、交通等部门“智慧+”项目深度融合,加强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港区园区、产业腹地的智慧化协同联动,强化口岸枢纽功能。   二是着力推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建立海关服务综保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专班,用好保税政策优势,助力“引大引强引头部”,打造产业集聚发展高地。   三是有效发挥各类监管场地作用。支持综保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高效运营,充分发挥口岸指定监管场地功能。   四是支持兰州市高质量实施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会同地方政府,联合商务、发改、交通等部门健全协同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政策需求清单,充分用好“先行先试”政策红利,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成果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支持织密立体化物流网,提升开放通道效能。   一是提升铁路跨境运输效能。立足“班列+贸易”“班列+产业”模式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口岸+属地”便利化通关流程,确保海关监管流程与物流作业高效衔接。   二是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支持中川国际机场、敦煌莫高国际机场增开客货运航线,打造“空中丝路”开放门户。   三是积极应用《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支持开展“TIR+”多业态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可预期的国际物流通道,进一步降低国际运输成本,激发跨境贸易活力。   四是支持用好用活多式联运。加强与口岸、内陆沿线海关合作,建立跨区域通关协作机制,深度融入海关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联动场景建设,强化陆港功能,提升海铁联运效能。   第三,深化海关改革创新,支持外贸产业优化升级。   一是提升兰州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能力。围绕构建“一核、双区、多组团”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产业布局,支持打造有色金属、新能源、装备制造加工贸易基地。   二是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能矿资源、冶金及装备制造原材料进口,集成电路、石墨电极、石化装备、数控机床等优势制造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减免税、保税、多元化税收担保等政策支持。   三是支持新兴产业稳健发展。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鼓励企业“走出去”,依托甘肃省新能源基地及“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开发新模式,推动风电、光伏装备及其上下游产品扩大出口,将新能源及其装备制造等产业优势充分转化为出口竞争力。   四是支持培育未来产业。为前沿技术、创新产品进出口提供定制化服务,以监管创新、服务前置、政策直达支持培育生物医药、数字算力等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五是助力“甘味”扬帆出海。依托“甘农外贸通”“码上办”“易享惠”等小程序,对“牛羊菜果薯药粮种”八大特色产业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拓展国际市场。   六是支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优化研发设备、科研试剂与样品的通关流程,落实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关键技术联合研发国际合作。   第四,强化企业培育服务,增强扩大开放内生动力。   一是加大外贸主体培育力度。积极对接“引大引强引头部”和外贸主体倍增行动,面向进出口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梯式、差异化、精准化服务。   二是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开展“助企惠企暖心服务活动(2026)”“关长送政策上门”,强化精准帮扶指导,就地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技贸措施服务助力企业破壁出海。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国家(地区)组织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强化技贸措施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有效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   第五,护航国门安全,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一是筑牢国门安全屏障。严格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加强境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风险评估、监测和处置。   二是维护公平贸易秩序。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走私违法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秩序。   三是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提升专项分析、深度分析能力,提升预期引导和预期管理水平,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以上是《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下一步,兰州海关将在海关总署指导下,以落实若干措施为重点,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探索更多制度型开放场景,为甘肃实现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支持  产业  海关  发展  企业  兰州海关  2026-04-28
兰州海关
2026-05-28 2026-05-28
您好,请问依申请公开可以通过哪种方式进行申请?您好,依申请公开方式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具体来说,您可以通过当面申请、互联网邮箱、传真申请、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兰州海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要求可参考兰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lanzhoucustomsgovcn/lanzhou_customs/553138/553139/indexhtml)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城关缉违字〔2026〕6号 2 行政处罚相对人 宁波泰利物流有限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代码 91330201144093058J 4 法定代表人 王俊 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金城海关 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6年5月26日 7 违法事实和理由 2023年6月5日,当事人作为申报单位,代理境内收货人甘肃诺客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5-7号燃料油278763892千克,报关单号为310620231069994715。当事人将报关单申报数量和第一法定数量均申报为扣除水分后的数量(即净重)。根据《关于明确成品油法定数量申报要求》(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0号)第二条之规定,申报第一法定数量不应扣除含水量。经调查,当事人作为报关公司,不熟悉报关相关规定,接受甘肃诺客达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进行申报时,将第一法定数量由本应是宁波中盛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数据中的毛重错误申报为净重,导致发生申报不实影响税款征收的情事,存在主观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宁波泰利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处以罚款。经查询缉私案件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当事人2年内无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记录。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认错认罚,积极配合调查,主动申请缴纳行政案件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应从轻行政处罚。 8 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第十五条之规定, 9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处罚。 10 救济渠道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   
处罚  当事人  行政  海关  申报  兰州海关  2026-05-27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城关缉违字〔2026〕7号 2 行政处罚相对人 甘肃诺客达贸易有限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代码 9162010066543943XY 4 法定代表人 耿洪梅 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金城海关 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6年5月26日 7 违法事实和理由 2023年6月5日,当事人作为境内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5-7号燃料油278763892千克,报关单号为310620231069994715。当事人将报关单申报数量和第一法定数量均申报为扣除水分后的数量(即净重)。根据《关于明确成品油法定数量申报要求》(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0号)第二条之规定,申报第一法定数量不应扣除含水量。经调查,当事人委托宁波泰利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申报时,作为境内收货人,未认真履行进口申报确认义务,将第一法定数量由本应是宁波中盛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数据中的毛重错误申报为净重,导致发生申报不实影响税款征收的情事,存在主观过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可以处以罚款。经查询缉私案件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当事人2年内无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记录。当事人主动纠错意愿明确,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且认错认罚,主动缴纳案件保证金;漏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为05%,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应减轻行政处罚。 8 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 9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254万元处罚。 10 救济渠道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   
处罚  当事人  行政  海关  申报  兰州海关  2026-05-27
综合  系统  大楼  更换  管道  兰州海关  2026-05-26
进口商品  甘肃省  兰州海关 2026-05-26
甘肃省  出口  商品  兰州海关 2026-05-26
进出口  总值  甘肃省  兰州海关 2026-05-26
企业  进出口  类型  甘肃省  兰州海关 2026-05-26
进出口  贸易  方式表  甘肃省  兰州海关 2026-05-26
地区  进出口  国别  甘肃省  兰州海关 2026-05-26
  今年前4个月,甘肃省进出口总值266亿元,同比(下同)增长51%。其中,出口值662亿元,增长13%;进口值1998亿元,增长27%。   对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实现增长。前4个月,甘肃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887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709%。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876亿元,增长236%。同期,对印度尼西亚进出口511亿元,增长60%。   外贸主体活力持续释放。前4个月,甘肃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687家,比去年同期净增21家。其中,国有企业进出口1571亿元,占全省外贸总值的591%。民营企业进出口107亿元,增长513%。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18亿元,增长199%。   新业态发展迅速。前4个月,甘肃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值增长2398%。同期,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794亿元,占全省外贸总值的674%;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685亿元,增长261%。   机电产品、农产品出口表现亮眼。前4个月,甘肃出口机电产品213亿元,增长002%,占全省出口总值的322%。其中,出口集成电路45亿元,增长63%;出口汽车2亿元,增长961%。出口农产品126亿元,增长82%。其中,出口种子26亿元,增长55%;出口鲜苹果24亿元,增长74%;出口果蔬汁19亿元,增长221%。此外,全省“新三样”产品(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出口28亿元,增长933%,其中光伏产品出口15亿元,增长245%,电动汽车出口12亿元,增长3767%。   镍锍、镍钴材料进口保持增长。前4个月,甘肃进口镍锍416亿元,增长482%;进口镍钴材料93亿元,增长111%;进口农产品74亿元,增长241%。   
增长  %  进出口    甘肃  兰州海关  2026-05-26
领域  工作  以权谋私  治理  问题  兰州海关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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