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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关 | |||
2025-08-05 | 2025-08-05 | ||
我想做线上免税店,了解到需要和海关开通线上免税端口 我想知道如何开通以及需要的资质,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去做这个事情您好!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具体您可参阅“互联网+海关”网站——办事指南——其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它海关业务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海口海关0898-12360服务热线咨询。 |
海口海关 | |||
2025-08-03 | 2025-08-04 | ||
因个人原因,长期服用德国双心叶黄素。因家人用量较大,现打算直接从德国厂家购买,部分用于电商平台销售。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您好!企业有开展进出口业务需求的,需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办理指南查阅:“海口海关”官网—在线服务—下载中心—“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企业资质备案相关操作流程)、海口分中心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服务指南。 企业已完成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可以用法人卡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30—资质备案—备案申请—报关单位及相关资质,选择对应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相关政策文件参考:《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94号)、《海关总署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13号)、《海关总署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6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 相关答复意见已同时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它海关业务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海口海关0898-12360服务热线咨询。 |
海口海关 | |||
2025-08-02 | 2025-08-04 | ||
假如我在海外购买免税清单上的产品运到海南是否要交税?我是否可以转手在国内出售这类产品?是否违反法律或相关法规?企业和个人在这里的待遇是否不同?您好!海南自贸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您可参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2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25〕13号)。 相关答复意见已根据通知规定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它海关业务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海口海关0898-12360服务热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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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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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海口海关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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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海口海关档案室智慧化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海口海关 | |||
2025-07-30 | 2025-07-31 | ||
海关工作人员你好,我是单号CL102080358JP的收件人,我的个人物品,被判货物报关。包裹内物品是我在日本二手拍卖平台购买的自用物品,没有商业用途,并且价值不超过规定的一千人民币。我申请给我一次重新申报的机会,我可以提供真实的购买记录,感谢!您好!根据《关于启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7号),收件人可以通过办理平台(“掌上单一窗口”APP、“掌上海关”APP等)办理进境邮递物品补充申报、税款支付、税款复核等业务。 若您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联系邮包申报地海口海关邮检业务现场0898-68663533咨询(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相关答复意见已同时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它海关业务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海口海关0898-12360服务热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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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 2025-07-30 | ||
你好,为了说清问题我做个假设。海南某贸易公司从苏州某公司订购一批进口水星发动机寄到海南某公司,这批发动机已在苏州保税区报关完税后的产品,苏州公司已开具13增值税票给海南某公司了。根据客户需要,海南某公司会把这台发动机销售到广东船厂,封关后这台发动机在海南进进出出是否要接受海关检查或需要手续,谢谢。您好!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2号)规定,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内地经“二线”进入海南自贸港的货物,按国内流通管理,无需向海关办理手续。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9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的公告 )规定,自海南自贸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简称内地)海关依照本办法实施监督管理对象有“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您所咨询的设备进入广东按国内流通管理,无需向海关办理手续。 相关答复意见已同时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它海关业务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海口海关0898-12360服务热线咨询。 |